1、为保证长盛货币市场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在“春节”假期前两个工作日(2007年2月15日、2月16日)暂停接受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同时,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也将暂停。2月26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及其它开放式基金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月14日申购或转换转入长盛货币市场基金自下一工作日2月15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月16日赎回或转换转出长盛货币市场基金的份额享有该日和整个假期期间的收益,将于下一工作日2月26日起不享受长盛货币市场基金的分配权益。
3、本基金销售机构包括:长盛基金直销中心、兴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敬请投资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010-62350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