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2月10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干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股份170,170,1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42%;
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赞成170,170,1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关于调整“高品级聚晶金刚石材料及高档专业金刚石工具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赞成170,170,1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170,170,1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4、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169,930,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弃权23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文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