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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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2月9日下午3:00,在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陈锋军董事授权王琪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京付主持,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凌枫、肖红和刘强认为:本议案合理,能充分肯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发展过程中所作的突出贡献,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坚实履行应尽的义务。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程序,以及会议的审议过程及表决情况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天创置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决策所作的工作,董事会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将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调整为4.8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的合理费用在公司据实报销。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天创置业企业年金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坚持不加重企业负担、企业利益与个人收益挂钩,促进公司效益持续增长的原则下,董事会同意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公司与员工共同承担,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参加人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参加人缴费合计不超过参加人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企业年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实现年金的保值增值,避免年金从事任何高风险的投资项目,确保年金在高度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适度收益。
特此公告。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