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4.46%)2007年2月12日提议(详见附件一),定于2007年2月28日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增加一项议案,即《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该议案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参加会议的人员和方法详见《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07年2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2月14日
附件一: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关于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的提议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拟以现金认购你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相关发行方案于2007年2月2日经你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需要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故本公司提请你公司定于2007年2月28日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同意本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并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同时,本公司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2007年2月12日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南京高科”A股的投资者,对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投资者对第一个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 投票注意事项
1、两个议案应当分别进行表决申报,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该股东未表决的另一项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