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孟加拉国的私人银行家推行小额贷款业务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之后,中国的经济学界要求推广小额贷款项目的呼声一直不断。最近有报道称,决策者因应学术界的要求,在政策文件中放宽了开办商业银行的限制,允许个别地区尝试经营小额贷款业务。
但恕我直言,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经济学家从来都没有帮上大忙。这次经济学家提出的发展小额贷款业务,恐怕又是赶时髦的冲动,跟学术研究没有丝毫的关系。武汉市政府曾经成立担保公司,为下岗失业工人提供小额贷款,但是下岗失业工人缺乏最起码的信用记录,他们不得不四处求人为贷款作担保。武汉市武昌区著名的全国劳动模范———干部吴天祥成为了下岗失业工人的大救星。他在热心为下岗失业工人办理担保手续的时候,不惜将自己的房产作抵押。但随着担保的债务人越来越多,他所承受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果不其然,其中一位债务人因无法及时偿还贷款,离家出走,吴天祥不得不代为偿还到期贷款。新闻记者朋友请我就这一事件进行深层次分析,希望能够找出解决下岗失业职工金融需求的办法。
我告诉新闻界的朋友,中国自古以来”救急不救穷”,吴天祥的行为已经犯了大忌。从表面上来看,他是以个人信誉推动这项事业,其实他是在透支政府的信用。下岗失业工人请求他作担保人,不仅仅是看重他个人的信誉,而且希望通过他与政府联系起来,并且通过透支政府的信用来达到个人经济目的。如果把这种行为作为先进典型广为宣传,那么,新闻媒体就会误导公众。
但是,下岗失业工人毕竟是被市场淘汰的,在竞争中他们已经变得一无所有。如果政府不伸出援助之手,那么他们将无路可走。孟加拉国的金融家所推行的小额贷款制度,其实是第三条道路。这条道路是羊肠小道,不可能被广泛复制。不要以为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可以做的事情,在中国就一定能够广泛推广。如果整个社会结构不平衡,非政府组织不能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小额贷款业务的推广仍然依靠现行的体制,甚至要借助政府的有形之手,那么,中国的小额贷款业务肯定会彻底走形。
孟加拉国的小额信贷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就是因为小额信贷金融机构完全抛弃了传统金融企业的运作模式,债务人不需要提供担保,小额信贷变成纯粹的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正是这种建立在信任基础之上的金融交易,使得小额信贷机构逐渐营造出了独具孟加拉国特色的金融文化,让那些处于贫困状态或者贫困边缘债务人的人格尊严得以维护,使得那些被市场经济所抛弃的贫苦大众重新获得了市场经济所必需的商业信用。可以说,孟加拉国小额信贷不仅仅是一种经济活动,也是一种文化和政治活动,正因为如此,孟加拉国的小额信贷银行创建者才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可是在我国,某些机构在推动小额信贷业务的时候,过分强调市场化运作,要求债务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在债务人难以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政府设立担保公司,为他们提供担保服务。而这样一来,就把政府的信用搭进了市场交易中,一旦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根据担保合同追究政府担保公司的责任。债务人看到这种“三角形”的博弈后果,他们会千方百计地逃避债务,从而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也是我们在推广小额贷款业务时必须注意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