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市场成立以来,尽管市场参与各方一直在为市场的监管、风险的防范进行着不懈的努力,但由于证券交易所会员缺乏有效的自律约束机制,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危及市场秩序及金融安全。沪、深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的出台,是《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业规章的有效补充,是规范证券交易所会员证券交易及其相关业务活动,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的体现。其中第六章监督检查和第七章纪律处分将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作用,从外部促进会员加强自律,维护市场的规范发展。
一、明确监管措施,促进会员自律
经过十几年证券市场的洗礼,交易所会员这一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已充分认识到自身规范发展的重要性,近年来在公司规范发展问题已进行了诸多探索,提高内部监管水平、完善风险防范手段。随着会员公司内部管理和业务运作模式的变化,会员公司风险管理也逐步向国际接轨,建立一套内外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揭示风险隐患,提高监督专业性和内控有效性,关系到每个会员的切身利益。
客户的不规范是会员违规的源头,长期以来,会员无论是从技术上还是从措施上均无法对客户交易进行实时有效的监控。会员管理规则中规定:“交易所对会员的证券交易行为实行实时监控,重点监控会员可能影响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会员通过协助和配合交易所的实时监控,把会员公司监控系统和交易所的实时监控实现有机结合,将真正实现规范客户有理有据。
随着监管部门对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的推进,很多会员公司已开始对客户不规范账户进行清理,从账户开户、资金存取到交易等各个环节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建立了非现场监控系统调整了风险监控重点,通过完善功能、增强数据采集频率等技术,在探索针对证券市场风险和会员公司实际情况的评估体系,结合交易所关于“根据监管需要,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的方式对会员证券业务活动中的风险管理、交易及相关系统安全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要求,不断努力完善和更新监控手段,进一步提高监督专业性和内控有效性,促进会员自律管理。
二、加大纪律处分,促进市场规范发展
《规则》明确了在会员范围内通报批评、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谴责、暂停或者限制交易、取消交易权限、取消会员资格等措施,逐级加大了处分力度,将对违法违规起到较强的威慑作用。
暂停或者限制交易、取消交易权限及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措施的运用,将促进会员公司管理模式的转变,如会员公司营业部牌照管理模式向总部集中管理模式的转变。以往会员对营业部的管理主要是发张营业部牌照,每年收取管理费,营业部经营范围很大,这种模式的直接结果就是一个营业部的风险可以毁掉一个大型证券公司。正因为如此,会员公司近年来加大了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力度,逐渐形成了在集中交易、集中清算基础上的强势总部管理模式,从而有效防范了分支机构的风险,规范管理,促进了市场的规范发展。
前面说了客户的不规范是会员违规的源头,客户提出种种不合理要求,会员公司总可以通过各种变通的办法给予满足,但随着暂停或限制交易等处分措施的实施,将促进会员公司加强对客户的分类分级管理,有效降低和减少客户的不规范,有效抑制会员公司的违规行为得到,创造公平有效的竞争环境。《规则》关于纪律处分措施的规定,有效防止了会员违规行的重复发生,会员违规前必然会考虑违规的综合成本,达到会员自律的目的,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长期以来监管不利和监管时效性差的问题,对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体现市场公平意义重大。
《规则》的出台,进一步把加强一线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落到了实处,及时发布正是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实现了资源重新配置。可以相信通过逐步落实各项会员责任,加大纪律处分,必然会为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