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7年03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S哈药 编号:临2007-007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各大媒体刊发报道哈尔滨中药四厂生产的双黄连口服液质量不合格的消息。某些媒体在报道中,将哈尔滨中药四厂错误简称为“哈药四厂”,使众多投资者误认为哈尔滨中药四厂是本公司所属企业,给本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本公司特此澄清如下:
1、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06年第四季度药品监督检查抽验不合格的药品公告中,公布的是哈尔滨中药四厂生产的双黄连口服液不合格,哈尔滨中药四厂是一家私营企业,不是本公司所属企业,也并非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与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其与本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哈药集团制药四厂在企业性质、企业注册地点和企业经营范围等各方面均不相同。
2、哈药集团制药四厂是本公司的分公司,从未生产双黄连口服液产品。
本公司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识别“哈尔滨中药四厂”与“哈药集团制药四厂”的不同之处,避免误导。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