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高企的药品价格一直被消费者所诟病,然而作为药品供应商的医药企业,事实上也并未从中获利。有媒体报道,日前,上百家药企集体上书国务院,建议改变医疗领域“以药养医”的传统机制。
导致“以药养医”这一体制性顽疾的关键在于财政支出对公共医疗领域投入乏力。据统计显示,在我国公立医院的支出中,政府投入的只占7%,有的三甲医院甚至只有3%,剩下的支出均要靠医院自筹解决。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的格局最终导致医院成为逐利的实体。而药品价格加成则顺理成章地成为医院运营和发展重要来源。
由此,尽管我国对药品价格的治理工作已经推进了10年,全国性大规模降价已达21次。但是,在声势浩大的药品降价浪潮中,消费者却并未真正享受到实惠,许多药品出现了“降价即死”的怪现象。与此同时,医药企业的经营成本也水涨船高,医生回扣、招投标公关费提成等费用严重蚕食了其最终利润。有统计显示,2003年,全国医药工业年收入利润率税前为9.7%;2006年前10个月,其利润率则降为6.34%。
医药生产企业将申诉的矛头指向“以药养医”体制,指向财政投入不足问题具备了充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这足以表明,协助医院回归“救死扶伤”本性的根本途径还在于财政支出在医疗领域的合理投入,也就是提高国家财政支出管理的效率与社会效益。
事实上,我国财政收入形势持续看好,财政超收的速度非常快。然而面对巨大的财政超收资金,我们却发现其投入方向在偏离民众福祉的保障轨迹。据报道,有关部门可能会成立一个“稳定基金”,进行财政预算的调节。事实上,不仅仅是财政稳定资金,财政增收资金投向“偏大企业、偏宏观”已经成为了一个惯例。
财政支出的有效性是政府管理能力的一种体现。当前,在提高我国财政支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过程中,改变财政重收入轻支出的观念十分重要。而这一观念的改变需要加快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步伐。
稳定基金的设立或许可以为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提供一个新工具。但需要强调的是,政府对于宏观调控的效果,最终还是要通过百姓基本福祉水平的提高中得到显现。在社会保障部门存在严重的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微观个体的福利利益尚无法获得充足的财政保障,财政资金的投向与次序显然应当以此为先导。
在经济整体发展形势向好的情况下,“赚钱不难”或许会成为常态,但是如何“花钱”,也就是社会资源重新配置的有效性则需要倚仗于科学、高效的财政支出,财政资金“花钱”也需要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