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0001、190001 债券简称:邯钢转债、邯钢转股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邯钢转债”赎回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2日、5日、6日、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连续四次刊登《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邯钢转债”已于2007年3月2日(赎回日)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按票面金额加当年利息(即每手1023.00元,扣税后为1018.4元)的价格赎回了未转股的全部“邯钢转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邯钢转债”本次全部赎回数量为27210张(即2721000元)。
“邯钢转债”本次全部赎回的金额为2,783,583.00元,占邯钢转债发行总额20亿元的0.139%,“邯钢转债”的赎回数额很小,对公司无影响。
特此公告。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3日
股票代码:600001 股票简称:邯郸钢铁 编号:2007- 007
债券代码:110001、190001 债券简称:邯钢转债、邯钢转股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邯钢转债”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135号文批准,于2003年11月2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2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邯钢转债”,债券代码:110001),债券期限为5年,存续期为2003年11月26日至2008年11月25日。
自2004年5月26日起邯钢转债开始转换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600001)。截止2007年3月2日已有1,997,279,000元“邯钢转债”转换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未转股的债券余额为2,721,000元。
本公司股票(邯郸钢铁)自2007年1月4日至2007年1月31日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3.36元/股)的130%,即4.368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赎回期内,当公司股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相当于当期转股价的130%时,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公司可转债。在上述期间当赎回条件首次满足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年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公司可转债”。本公司行使上述赎回权的条件已在2007年1月31日收市后首次满足。公司决定行使邯钢转债赎回权,将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邯钢转债全部赎回。
本公司已于2007年2月2日、5日、6日、7日连续四次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上刊登《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邯钢转债赎回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2007年3月2日,公司对未转股的“邯钢转债”全部进行赎回。公司可转债第四年的利率为2.3%,则每手邯钢转债在赎回日的应计利息为23.00元(含税),每手邯钢转债在赎回日的相应赎回价格为1023.00元(利息23.00元含税),扣税后为1018.4元。赎回“邯钢转债”的付款日为2007年3月9日。
2007年3月2日起“邯钢转债”已停止交易和转股。
本公司的“邯钢转债”(证券代码:110001)、“邯钢转股”(证券代码:190001)将于2007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特此公告。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3日
股票代码:600001 股票简称:邯郸钢铁 编号:2007- 008
债券代码:110001、190001 债券简称:邯钢转债、邯钢转股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变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3年11月26日发行的20亿元可转债自2004年5月26日进入转股期, 2007年1月1日———2007年3月1日共计转股25,011,723股。截止2007年3月2日赎回日,累计已有1,997,279,000元的转债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583,056,131股,其中尚有2,721,000元的“邯钢转债”未转股,占“邯钢转债”发行总量的0.136 %。目前,公司已赎回全部未转股的“邯钢转债”。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现将股本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单位:股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