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每股送股票股利0.6股,每10股送股票股利6股(含税);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667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67元(含税);
2、股权登记日:2007年3月16日;
4、股权除息除权日:2007年3月19日;
5、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3月22日;
6、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3月20日。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3月5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3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现将2006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方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3,277,737.49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3,327,773.75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28,655,334.58元。
公司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190,051,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股票股利6股,计114,030,874股,每股面值1元,计114,030,874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67元,计12,676,432.12元,合计向全体股东分配126,707,306.1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304,082,330股。
3、对持有非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0003元;对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667元。
二、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3月16日;
2、除息除权日:2007年3月19日;
3、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3月20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3月22日;
三、200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公司所分派的股份于2007年3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直接计入公司股东帐户。
2、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向股东发放。
3、持有非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五、实施送股后,按照新股本总数304082330股摊薄的公司2006年度每股收益为0.430元。
六、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1-87055977、87055981
2、传真:0571-87055977、87055978
3、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楼
4、邮政编码:310007
七、备查文件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