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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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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版:谈股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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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2版:谈股论金
    银行股阶段性企稳
    两大权重板块能否东山再起
    震荡行情或将持续
    维持大箱体震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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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指有望挑战三千大关
    行情还有惯性冲高可能
    资产注入催生个股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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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运作 电力股的催化剂
    阳包阴 追又何妨
    物业税:山雨欲来风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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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税:山雨欲来风满楼
    2007年03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东吴基金管理公司

      策略研究部副总经理 陈宪

      

      房地产调控依然是“两会”的热点之一,政府工作报告的论述是“加强房价监管和调控,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财政预算报告则表示要“研究开征物业税实施方案”。

      什么是物业税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物业税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是一个比较成熟的税种,开征的目的是筹措地方财政收入,满足地方支出的需要。

      我国虽然还处于物业税的研究开征阶段,但基本框架在四年前就已确定。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2005年11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中国财税论坛”上表示,“十一五”期间稳步推进物业税。

      综上所述,物业税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持有(不一定占有)阶段统一收取,同时鉴于物业税是地方税而非中央税,所以2007年在个别省份试点并非不可能。事实上,自2006年初开始,北京、深圳等6城市就已进行了物业税的”空转“。

      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土地“批租”使用制度,即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土地者只能向政府购买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其中涉及的大部分税费,用地者必须一次性支付。实践结果是: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例如从1997年至2005年,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的比例由5.6%上升至19.5%。任其发展,已经有这样的倾向:现行任期内地方政府无节制地出让土地,如此,后代地方政府则将面临土地匮乏,甚至无地可批租的局面。

      物业税的意义在于将土地出让金合并在物业税里且分年收取,从而使子孙后代任期内的地方政府都可获得稳定的税收来源,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从而守住“18亿亩耕地这条红线”。

      平抑房价立竿见影

      不过,开征物业税最直接的结果是因开发房产成本的降低,推动房价的下降。因为在目前的房价构成中,税费及开发商利润占到60%,建筑成本只有40%。老百姓购买一套房子的款项中,包含房地产开发商的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等。如果以物业税的方式逐年缴纳地租和税费,开发成本必然大幅下降,房价当然也会随之下降。其次,目前我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税负较轻,土地增值收益全部流向房产保有者,所以产生了“温州炒房团”,即受利益驱动,滋生投资、投机客,放大房地产需求。物业税按房屋保有量逐年征收,且税基是根据物业价值周期性评估确定的,这样必然加大了投机客的负担,所以有抑制投机行为的作用。

      更为重要的是:从土地增值税清算,到研究开征物业税,鲜明地表明了政府调控房地产的态度与决心。因此房地产类上市公司面临重构经营理念的抉择,否则原本估值根基将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