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7年3月16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华闻”)的通知,上海新华闻实际控制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控股”)的控股股东人民日报社与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外”)就在华闻控股进行战略合作有关事宜于2007年3月15日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新华闻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于1979年6月在香港成立,隶属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业务领域以建筑、房地产和基建投资为主体,经营地域遍布香港、澳门、中国内地、印度和阿联酋等地,实力雄厚,控股中海发展(香港交易所代码:0688)、中国建筑(香港交易所代码:3311)两家上市公司。
二、合作方式
华闻控股现注册资本3.98亿元,为人民日报社实际拥有100%股权。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合作双方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增加中国海外作为华闻控股的新股东,使华闻控股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2亿元,中国海外持有75%股权,人民日报社持有25%股权。双方同意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事务所进行审计和评估,并以此作为双方对价的基础。
《合作框架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三、至目前为止,华闻控股间接持有公司22.95%的股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重要提示性说明
1、《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最终能否达成合作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相关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