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于2007年3月12日发布的《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拆分的公告》及《关于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限量持续销售的公告》,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定于2007年3月19日进行基金份额分拆,分拆日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并自拆分日起(含拆分日)实施为期两周的限量持续销售。在此期间,为控制基金资产规模,本基金管理人将把本基金可接受的申购金额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各参加持续限量销售活动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只能在参与销售的机构的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中国农业银行于2007年3月20日起参与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限量持续销售活动。
一、代销机构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电话:01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二、代销机构网点
在中国农业银行全国指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如有变化请以当地中国农业银行公告为准)。
三、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开户和申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交易日9:30~15:00提交的申请当日受理,非交易时间提交的申请于下一交易时间受理。
2、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及复印件;
(2)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3)填妥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4)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书(单位)”。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农业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3、提出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申购申请。提出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2)填妥的《申购申请表》;
(3)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交易卡。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申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中国农业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申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55-8237068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中国农业银行各销售网点咨询以及办理开户、申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0日
关于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拆分比例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07年3月19 日对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了基金份额拆分操作。当日本基金拆分前基金份额净值为2.1307元,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为2.130676355,本基金管理人按照1:2.130676355的拆分比例对本基金的份额进行了拆分。拆分后,基金份额净值变为1.0000元,相应地,原来每1份基金份额变为2.130676355份。
本公司已根据上述拆分比例,对本基金各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由本公司于2007年3月19日进行了变更登记。
基金拆分后每交易日公告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均为还原拆分前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以自2007年3月21日起在其办理申购的销售网点查询拆分后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