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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此法自去年7月正式施行至今已半年多了,其效果如何呢?答案是:弊大于利。比如一些公司抱怨说,由于这一法律过于苛刻,使谋求在美国上市的外国企业每年要多付出数以百万美元的额外合规成本,且加大了公司高管被推上被告席的风险。一些批评者还认为,此法对美国资本证券市场的竞争力已造成损害。理由是,2006年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在全球首次公开募股市场所占的份额分别为11%和6%,而同期香港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份额分别为17%和18%。美国证券业人士因此呼吁,应该反思《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两个月前,布什总统在纽约发表演讲,呼吁国会应尽快修改和完善这一法案,以避免美国资本证券市场出现监管过度的情况。布什表示,在与海外资本市场的激烈竞争中,“监管过度”和“无关紧要的法律诉讼”会使美国资本市场失去吸引力和竞争力。
美国国会将会修改《萨班斯———奥克斯利法》么?笔者的估计是:会。美国的政经体制很有灵活性和竞争力,只要他们认为什么妨碍了自身竞争力的发挥,她们就会很快作出反应。
修改法律需要走程序,需要时间,这里暂且放下不表。笔者想着重谈一谈的是,我们应该从美国人准备修改《萨班斯———奥克斯利法》这件事中该得到什么启示?
中国存在监管过度的领域实在很多,仅以影视剧产品生产的过度监管为例。美国好莱坞电影占全球电影市场的份额,长期保持在70%-80%左右,中国呢?好的年份,恐怕也就是3%。差距如此之大,原因当然可以甲乙丙丁罗列很多,但主要的一个原因不能回避,就是监管过度。最近看到一篇对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副司长王卫平先生的访谈,洋洋洒洒一长篇,王先生大谈特谈电视剧生产的管理、管制、审查、审批、调控,也谈“传递中华文明的职责”,“避免去误人子弟这样一种使命”,以及“保护民族文化精粹的任务”等等,就是没有谈及如何实现中国的影视国际贸易的顺差。中国的影视剧监管、审查既不科学化,又不规范化,随意性很强,有时候完全由主事人的主观好恶决定。上世纪七十年代,著名导演谢铁骊执导的一部电影在审片时,因为一个镜头,被卡住了。审片人给出的理由是,片中解放军战士被炮弹炸伤,腿上血流如注,这是在表现战争的残酷性。《碟中谍3》三度送审,被要求删改,理由是影片中上海市民晾晒内衣的生活场景丑化了上海的城市形象。如此这般自由裁量的审查,实在迂腐、幼稚、可笑之极。
有这样的审查制度,有这样的审查做派,你能指望中国的影视剧畅行全球?
当年好莱坞拍《珍珠港》,编导把日本军人个个表现得勇武善战,相反,倒是把美国军人弄得有些灰头土脸,片中珍珠港被炸时,美国人惊慌失措,抱头鼠窜。影片出来后,美国有人批评好莱坞唯利是图,没有爱国精神。但管理部门并没有因此指责好莱坞,而影片也并没有歪曲历史。也许正是《珍珠港》的国际眼光,影片在国际市场大获成功。
中国影视剧市场影响力不仅与好莱坞没法比,跟韩国影视剧也没法比。这几年韩国影视剧畅销亚欧,出现了奇迹般的腾飞,且带动了旅游等行业的发展。原因何在?2000年,几个韩国来华留学生请来一些韩国影视业界人士在北京电影学院办电影展。面对电影学院师生对韩国影视兴起原因的追问,不止一个韩国导演、制片人在回答中把1998年“电影检阅制度”的废除列为首要原因。2005年,韩国导演姜帝生在接受中国记者采访时也首先谈到这一条件。临壁之光,堪借照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笔者最后要说的是,对中国的影视剧监管过度问题。应该进行深刻的反思,中国的影视剧监管人员,应该具有全球视野、国际眼光,应该树立市场意识、竞争意识,要尊重历史,要敬畏市场,要保护影视剧创作人员的创作激情,要把有利于国产影视剧作品走向世界、出口创利当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官制过度的,又岂止是影视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