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拟三年实现行政执法责任制
2007年04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近日表示,发展改革委要规范行政执法,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行政执法责任制。
发展改革委近日邀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程琥作了中央国家机关行政诉讼基本情况法制讲座,既列举了发展改革委的案例,也有其他部委的案例,对中央国家机关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要做到每一个行政行为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都符合法律规范,要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需赔偿’的意识。”杜鹰表示。
杜鹰要求发展改革委系统干部启动行政行为时,要考虑有没有法律依据;执行中要考虑符不符合法律程序;作出行政决定必须顾及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特别要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
发展改革委将把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作为法制工作的当务之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受理,并依法作出复议决定,力争把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发展改革委将尽快完善与其职能有关的各层次立法,并开展新一轮规章清理工作,以进一步理清职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