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就争议不断的煤电价格联动,去年电力行业又占了大便宜: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一名官员日前透露,电力企业在去年的煤电联动中净赚超过400亿元。据介绍,电力企业在去年的煤电联动电价上涨中总共获利522亿元,刨除煤价上涨成本83亿元,实际净赚439亿元。
电力企业为何经过煤电联动就“乌鸦变凤凰”了呢?是电力企业通过缩减成本、挖掘潜力完成的吗?如果真是这样,倒令人庆幸了。事实却是,电力企业借助煤电联动的东风,悄悄将成本“加量”转嫁给了消费者。去年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文实行煤电联动,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并对各省(市)电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价标准提出指导:湖北省2.61分、甘肃省0.99分、辽宁省3.18分、吉林省3.37分等。
但是,各地在具体执行时却加大了调价幅度:湖北省的调价方案是涨6.5分,是国家指导价的两倍多;甘肃省是3分,是国家指导价的三倍多;辽宁省是4.37分,是国家指导价的一倍多……几乎所有省市的电价涨幅都大大超过了国家的指导价。值得一提的是,煤电联动本来是煤炭与火电企业的联动,但在联动过程中,水电企业也跟着上调电价,大发联动财。
煤炭和电力两大行业由于条块分割的政府管理体制,双方缺乏利益联动机制,形成了一个畸形的价格体系,一方面是随时处于变动之中的市场化煤价,一个是受到政府严格监管还没有完全放开的电价。煤电联动是把市场化的煤与尚未市场化的电通过某种机制联系起来,挽救火电企业的困境,使电价也逐渐像煤炭那样走向市场化。煤电联动正是走向市场化的一个过渡环节,在这个过渡过程中,火电企业应该尽快通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摆脱亏损状态。
遗憾的是,由于有关部门在监管方面的不作为,国家的指导价格被随意突破,电力企业大肆向民众转嫁成本。这些电力企业在脱困实现盈利的同时,也失去了一次自我革新、自我提升的机会。如果火电企业的利润建立在向公众转嫁成本的基础之上,那么,煤电联动带来的可能并不是火电企业自身竞争力的提高,而是重新培养起它们的依赖性和惰性。倘若真的如此,煤电联动的意义又在哪里呢?
煤炭行业人士纷纷指出,实行煤电联动政策以来,燃煤的电力行业与煤炭行业相比,收入和利润增长并不同步,电价涨价幅度,总是超过煤价的上涨。由于在煤电联动中占了大便宜,日前有报道称,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已向国务院建议及时安排有关部门进行煤电价格联动方案测算,“由于国家发改委一贯支持电力涨价,今年仍然有可能要实行第三次煤电联动”。
摆脱困境应该是火电企业自身努力的结果,而不应是转嫁成本的结果。如果第三次煤电联动或者此后的煤电联动,都以向公众转嫁成本来完成,这种联动的结果只能是那些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坐收渔利,其结果既不公平,也对促使企业竞争力的提升无益。
其实,我们经常面临着这样的困惑。教育产业化的结果,是一些贫困家庭的子女上不起学;医疗市场化的结果,是相当一部分人看不起病;住房市场化,是许多人买不起房子……如今,煤电联动的成本也悉数转嫁给了公众,这其中隐含着一种无法表述的悲凉。
如果每个行业都通过成本转嫁的方式完成自身从亏损到盈利的角色转换,公众必将承受更多,其结果必然是抑制他们的消费能力,影响我国内需拉动战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