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华鑫证券20%股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收购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钢铁” )持有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 )20,000万股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国资委确认的评估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的评估值为确定转让价格的依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关联股东回避事宜
●本次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日期为: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本次收购有利于更好地贯彻公司多元化发展的产业战略,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质量和经济运行效益。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7年4月9日与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其持有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0万股股权,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按照经国资委确认的评估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的评估值确定交易价格。截至目前为止,我公司对华鑫证券的投资额为4000万元,持有华鑫证券4%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我公司共计持有华鑫证券24,000万股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24%。本公司与邯郸钢铁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收购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转让方: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制上市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路232号
法定代表人:刘如军
注册资本:27637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主要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邯郸钢铁公司与我公司及我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系。
截至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739,954,721.07元,负债总额10,170,254,841.46元,股东权益8,569,699,879.61元。2005年度该公司实现净利润902,867,038.26元。
该公司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收购的标的为邯郸钢铁持有的华鑫证券20,000万股股权,占华鑫证券总股本的20%。
华鑫证券公司于2001年2月由中国证监会批准,2001年3月在深圳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亿元,法定代表人:王文学。经营范围:发行代理各种有价证券;自理和代理买卖各种有价证券;有价证券的代保管、鉴证和过户;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等权益分配;基金和资产管理;企业重组、收购与兼并;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证券业务等。
(二)截至2006年12月31日,华鑫证券全体股东及持股比例列示如下:
(三) 华鑫证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四) 公司拟委托有证券资格的评估公司对华鑫证券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12月31日,公司将参照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与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洽谈收购价格并签署相关协议。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转让价格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国资委确认的评估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的评估值为确定转让价格的依据。
支付方式:(1)、经政府批准机构批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20%;(2)、将变更登记材料交入工商管理部门之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款的50%;(3)、工商变更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30%。
2、定价情况:本次交易定价充分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和证券行业发展的良好预期,最终确定按照经国资委确认的评估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的评估值为确定转让价格。
五、本次交易尚需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公司多元化发展的产业战略,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质量和经济运行效益的重要手段。公司认为证券行业在未来十年内增长迅速,潜力巨大,券商业务将伴随行业的高速发展获得丰厚利润。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我公司将持有华鑫证券24%股权,成为华鑫证券第二大股东,该部分投资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股东回报。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9日
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华鑫证券有限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华鑫证券有限公司2007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