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及大股东破产程序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硕集团”)、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硕股份”或“公司”)已分别于2007年1月12日、26日发布公告,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已分别依法受理了宝硕集团破产一案和宝硕股份破产一案,公司及大股东宝硕集团均已进入破产程序。
一、宝硕集团破产程序进展情况如下:
目前,宝硕集团破产程序在法院的主持下正常进行,债权申报工作将于2007年4月10日结束,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定于2007年5月15日召开。
二、宝硕股份破产程序进展情况如下:
目前,宝硕股份企业监管组已成立,破产程序在法院的主持下正常进行,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定于2007年6月25日召开。截止本公告日, 宝硕股份仍处于债权申报阶段。
由于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坏帐准备)及对外担保预计负债,将导致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产生累计亏损,预计亏损金额为22亿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由于公司周转资金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以及破产程序对公司产品销售市场的不利影响,尽管公司采取各种措施维持生产经营,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仍将产生亏损。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重组工作未获进展。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8.5、13.2.5条规定,及时予以披露债权申报情况、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破产和解或清算等重大情况,对于破产程序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至少披露一次。
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查询,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