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拟派发现金红利0.5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7年4月16日
2、除息日:2007年4月16日
3、红利发放日:2007年4月18日
5、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07年4月16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4月1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7年4月1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7年4月17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4月1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7年4月1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若在权益登记日2007年4月16日进行分红方式设置将被判定失败。投资者可以到本基金相关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07年4月13日及以前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07年4月12日至2007年4月16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
2007年4月11日
关于中银国际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的公告
(2007年第4号)
中银国际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7日生效。根据《中银国际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国际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中银国际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7年4月10日对本基金自2007年3月13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7年4月10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7年3月13日起至2007年4月10日止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7年4月10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7年4月10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7年4月12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7年4月1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4月12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投资者于2007年4月10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0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im.com;
2、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3、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银国际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华安证券等代销机构。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