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情况的公告
2007年04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S*ST北亚 编号:临2007-017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南岗支行”)民事起诉状贰份,涉及金额17664万元,现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1、2006年5月9日,本公司与建行南岗支行签订贷款合同,金额75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按月还息。黑龙江省宇华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华担保”)、深圳市国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基”)和四川北亚瑞松纸张纸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瑞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因本公司拖欠建行南岗支行利息,致使贷款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建行南岗支行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请求解除与本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偿还贷款本金7500万元,请求宇华担保、深圳国基和四川瑞松对上述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2006年5月9日,本公司与建行南岗支行签订了贷款合同,金额10000万元,期限12个月,按月还息。宇华担保、深圳国基和四川瑞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公司从2006年9月21日至今未向建行偿还利息。建行南岗支行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请求解除与本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10,164万元,请求宇华担保、深圳国基和四川瑞松对上述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截止目前,公司没有发现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起诉状》
本公司正积极与有关当事人协调上述诉讼事项,公司将对该事项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