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10日举行的《非全日制用工法律问题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黎建飞指出:根据《劳动法》规定,16岁以下,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以上的人,就不再有劳动力资格,我们国家有1000万离退休人员,从他们到达离退休年龄的那一天,法律就视他们为丧失劳动能力,开始向他们支付养老保险,“这些人一方面生活有保障、拿着国家的养老保险,一方面返聘后又占据劳动岗位,对其他劳动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如果单纯从就业的角度来看,黎建飞所说无疑是有一定道理的。中国社科院推出的《2007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认为,2007年,我国城镇需要就业的人口将超过2500万人,而新增的就业岗位加上自然减员也只有1000万个,供大于求的缺口在1500万个以上,部分地区、行业和群体再就业难的问题更突出。在这种情况下,离退休人员返聘,有可能将使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更趋尖锐。
但是,也应该认识到,离退休返聘的工作岗位未必就一定与年轻一代的就业形成激烈竞争关系,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现有的离退休人员中,只有大约20%的由原单位返聘或受聘于其它单位,人数总量只有200万左右,且相对稳定,对年轻就业者的影响有限。
相当一部分离退休人员论精力、年龄、学历,与青年一代都有差距,他们之所以能在一些工作岗位上胜出,源于他们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受工作岗位的限制,离退休返聘的工作岗位相当一部分并不适合年轻的就业者。至于那些具有尖端技术水平的离退休人员,他即便把工作岗位空出来,恐怕也很难有年轻人能够胜任。因此,在许多国家,都把退休人员的二次就业视为增加社会财富的重要力量,而不是对其进行排斥。
事实上,不少西方国家都在通过立法,延长退休年龄,一方面可以使老年人的能力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抑制急剧上升的养老保险费用支出,同时,延长就业年限也可以增加养老金的积累,缓解养老保险资金供求的矛盾。比如,美国在1983年立法,计划在2000年至2020年期间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从目前的65岁提高到67岁,仅延长两年时间即可以产生较大幅度降低工薪税率的政策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在养老保险方面的压力。
应该认识到,要提高就业率盯着离退休人员并没有实际意义,因为提高就业率的关键在于增加就业渠道和就业机会。中国经济已经连续20多年保持高速增长,但经济增长对劳动力需求的影响不大,在一些时期甚至出现逆向变化的关系。关键在于,我国经济的增长主要依靠资金的大量投入而不是劳动力的大量投入拉动。更重要的是,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相对滞后,无法在就业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因此,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因为第三产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可以有效提高就业率。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在近20年中很好地解决了就业问题,就是其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的结果。在美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高达75%以上,而2005年,我国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只有31.4%,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也正因为这一点,国务院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将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服务业将获得与工业同等待遇。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困扰我国的就业问题或能得到比较好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