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暨召开
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4月14日在杭州召开。会议应到9人,实到8人,胡鸿高独立董事因故未能参加董事会,委托唐世定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63,289,014.00元,本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与合并净利润孰低原则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328,901.40元,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56,960,112.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01,345,282.27元,减去当年已分配的利润37,475,206.80元,本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830,188.07元。
2006年度的分配方案为:以年末总股本37,475.2068万股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股利 0.08元(含税),总计分配现金股利 29,980,165.44元;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5、《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为保证公司业务经营的正常需要,特别是房地产业务需储备一定量的开发用土地的需要,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部及其控股子公司2007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具体如下:
(1)2007年公司本部计划对外担保总额为6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4600万元,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25400万元。
(2)控股子公司2007年度计划对外担保总额25000万元。其中对内部关联公司担保总额22000万元。
(3)截止2007年3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不含子公司对关联公司的担保),占最近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26.32%。2007年度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计划对外担保总额为85,000万元(含子公司对关联公司的担保)。
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数额在不超过上述计划及总额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并由董事长负责对外签署。
7、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了扩大主营业务发展,改善负债结构,降低筹资成本,公司将以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方式通过承销银行在银行间资金市场申请发行额度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的短期融资券。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对大鹏证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
本公司对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投资9108万元,已于2004年度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并经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现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大鹏证券严重资不抵债金额达-27.78亿元的事实,以及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我司对所计提的大鹏证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9108万元进行财务核销的批复。董事会同意进行核销,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此项核销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9、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本公司进出口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账龄已3年以上,经多年努力催收尚有2,189,203.26元已无法收回,董事会同意进行核销。
10、关于实行新会计准则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新准则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将发生变更。
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母公司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按成本法核算,此变更将影响母公司当期损益,对公司合并报表无影响。
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固定资产中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进行计量。
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先行政策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负债法,此变更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4)对应收款项(含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帐款,下同)计提坏帐准备的会计政策继续执行余额百分比和个别认定相结合办法,其中余额百分比的计提比例为10%的会计政策基础上,对内部关联往来形成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帐准备。该项调整对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损益不会产生影响。
上述影响事项可能因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解释进行调整。
11、关于郑毓庆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因郑毓庆先生已到退休年龄,董事会同意郑毓庆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并对郑毓庆先生长期来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公司独立董事唐世定先生、夏冬林先生、胡鸿高先生对此表示无异议。
12、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决定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07年5月11日上午9:30在杭州市中大广场A座本公司五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内容:
1、《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
7、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对大鹏证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
9、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参加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07年4月30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7年5月8日-9日上午8:30-下午5:00;
2、登记地点:杭州中大广场A座21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授权代表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大广场A座21楼;
邮政编码:310003 联系人:祝卸和、陈文晶
联系电话:0571-85777029,85777022
传 真:0571-8577800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 关于上述议案有关的详细资料;
2、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7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股 东 登 记 表
兹登记参加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中大股份 编号:2007—004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六次监事会于2007年4月14日上午在杭州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0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担保的议案;
7、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对大鹏证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
9、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10、关于实行新会计准则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2、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06年公司监事会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正确行使监督职能;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检查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财务报告和相关资料,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保证了董事会决策和公司运作的规范化,促进了公司稳健发展。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届董事会在过去一年里的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各项经营决策科学、合理,为公司2006年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寻求未来更大的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也未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2006年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没有募集资金。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行为的价格合理,交易公平,未发现有任何内幕交易,亦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无内幕交易行为。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