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环球财讯
  • 3:财经要闻
  • 4:焦点
  • 5:观点·评论
  • 6:路演回放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9:时事·天下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书评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8:期货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特别报道
  • B8:广告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操盘计划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股民学校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D29:信息披露
  • D30:信息披露
  • D31:信息披露
  • D32:信息披露
  • D33:信息披露
  • D34:信息披露
  • D35:信息披露
  • D36:信息披露
  • D37:信息披露
  • D38:信息披露
  • D39:信息披露
  • D40:信息披露
  • D41:信息披露
  • D42:信息披露
  • D43:信息披露
  • D44:信息披露
  • D45:信息披露
  • D46:信息披露
  • D47:信息披露
  • D48:信息披露
  • D49:信息披露
  • D50:信息披露
  • D51:信息披露
  • D52:信息披露
  • D53:信息披露
  • D54:信息披露
  • D55:信息披露
  • D56:信息披露
  • D57:信息披露
  • D58:信息披露
  • D59:信息披露
  • D60:信息披露
  • D61:信息披露
  • D62:信息披露
  • D63:信息披露
  • D64:信息披露
  • D65:信息披露
  • D66:信息披露
  • D67:信息披露
  • D68:信息披露
  • D69:信息披露
  • D70:信息披露
  • D71:信息披露
  • D72:信息披露
  • D73:信息披露
  • D74:信息披露
  • D75:信息披露
  • D76:信息披露
  • D77:信息披露
  • D78:信息披露
  • D79:信息披露
  • D80:信息披露
  •  
      2007 年 4 月 19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7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74版:信息披露
    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有限公司 关于“万华HXB1”认购权证及“万华HXP1”认沽权证 第三次行权提示性公告(等)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首次开放申购份额避险周期到期操作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一季度发电量公告
    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首次开放申购份额避险周期到期操作公告
    2007年04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均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本基金的首次募集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6号文批准,并于2003年5月23日开始至2003年6月24日结束,共募集5,192,983,082.27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148,023户。本基金于2003年6月27日成立,并于2003年9月29日开放赎回业务。本基金于2004年5月、2006年1月、2006年6月进行了三次开放申购。

      根据《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避险增值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从2007年4月23日至2007年5月28日进行首次开放申购份额(即2004年5月17日至5月28日开放申购期间申购的份额)避险周期到期操作。到期操作期间,每个交易日均开放赎回和基金间转换。自2007年5月29日起此次到期操作结束,恢复日常赎回申请处理方式,即每周一开放赎回,同时停止基金转换业务。

      一、首次开放申购份额避险周期到期的相关规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基金间转换或转入下一避险周期,其中基金间转换只能转为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如果选择赎回或基金间转换,份额持有人从2007年4月23日至2007年5月28日每工作日正常交易时间 ,可以通过本公司和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办理相关业务。

      2、对于到期的份额,无论采取何种到期操作方式,份额持有人均无需支付交易费用。即份额持有人不需要支付赎回费用、基金间转换费用和转入下一避险周期的申购费用。

      3、对于未到期的份额,若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者选择基金间转换,需支付赎回费。

      4、首次开放申购份额到期的默认处理方式为转入下一避险周期。

      5、转入下一避险周期的基金代码是202202。

      二、首次开放申购份额到期的避险条款

      1、基金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基金间转换还是转入下一避险周期都适用避险条款。

      2、若投资者选择赎回,而可赎回金额低于其投资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将按投资金额(扣除已分红款项)支付给投资者。

      3、若投资者选择基金间转换,而可赎回金额低于其投资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将以投资金额(扣除已分红款项)作为转出金额。

      4、若投资者选择转入下一避险周期,而可赎回金额低于其投资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将以投资金额(扣除已分红款项)作为转入下一避险周期的金额。

      三、转入下一避险周期资金的避险和担保

      1、本基金为转入下一避险周期资金提供避险条款。避险周期为三年,自2007年5月17日起计算。

      2、避险条款

      转入下一避险周期并持有到期的份额可以享受如下避险条款:

      (1)如根据基金避险周期到期日基金单位累计净值计算的赎回金额(以下简称“可赎回金额”)高于或等于其投资金额,基金管理人将按赎回金额支付给投资者。

      (2)如可赎回金额低于其投资金额,基金管理人将按投资金额(扣除已分红款项)支付给投资者,并由担保人提供担保。

      持有本基金份额避险周期未到期的,赎回部分不适用避险条款。

      3、担保

      本基金由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可赎回金额低于投资金额的差额部分,担保期限为基金避险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止。

      4、到期操作

      避险周期到期时,基金持有人可以选择采取赎回、基金间转换或转入下一避险周期的方式。

      在避险周期到期前一个月,基金管理人还将公告最终的规则。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到期操作期间不接受申购申请。

      2、本公告仅对本次到期操作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其它未说明的事项遵循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本公告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

      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到期操作的安排做适当调整。

      4、投资者可登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