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4月18日在公司本部召开,应参会董事九人,实参会董事九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毕德才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经会议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06年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实现净利润43,381,474.12元,分别提取10%法定公积金4317887.22元、10%任意公积金4317887.2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后,本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253,178.33元。为使公司进一步加快连锁扩张的步伐,保证新设分店的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
上述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贷款额度议案:
1、为了满足公司2007年度经营周转及新店开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2007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贷款计划,其中:公司本部计划为37,000万元,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控股子公司及授权待定借款23,000万元,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或由本公司提供信用保证。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在执行上述贷款计划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计划总额的前提下,对借款人、贷款银行、贷款金额、抵押物、抵押比例、贷款利率等做出调整。
3、公司上述贷款计划均为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借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公司办理借款手续均为有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审计单位及支付其定期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议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06年度新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报告
1、依据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同意公司2006年度增提坏账准备1,814,217.65元。
2、依据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同意公司2006年度减提存货跌价准备19,499.59元。
上述新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本年度损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固定资产处置报废的报告
本公司有部份固定资产已正常使用到期且无使用价值,净损失为40,385.46元,同意公司在2006年度予以处置报废,该项资产处置影响本年度损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税前列支职工薪酬额度的报告
根据国家财税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在所得税前支出的职工薪酬需由福州市地税局和福州市社会保障局审批。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净利润保持增长的前提下,在2531万元核准额度内支出职工薪酬,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请税务机构核准予以全额税前列支。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福州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受让情况的报告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同意公司以2883.75万元的总价受让福州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所持有的70%全部股权,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全权负责与百华公司其他股东进一步协商确定受让其所持有的百华公司全部股权,并代表公司签署受让股权的全部文件。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精神,公司经营班子与百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经过努力日前已与其他股东达成共识,考虑到公司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剩余房产增值等原因,经会议议审议同意公司将受让价调整为33,656,269.67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购新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用于二级市场新股申购。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企业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他各项会计准则。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其他事项
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将上述议案第一项至第三、第五项至第六项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决定并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独立董事意见:
1、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除为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5000万元银行信用贷款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控制回避公司在运营中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情况良好。
2、基于历史原因,公司将受让福州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所持有70%全部股权的受让价调整为33,656,269.67元。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受让价格,有利于公司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百华公司剩余房产的综合开发,同意公司《关于福州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受让情况的报告》。
3、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企业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他各项会计准则,适应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符合相关法律规、新会计准则的要求。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0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07—00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8日以当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于2007年4月18日在公司十八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施敏秀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06年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0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6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使公司进一步加快连锁扩展步伐,保证充足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东百集团关于新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州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受让情况的报告》。
监事会认为:投资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受让项目有利于扩大东百集团的整体经营规模,符合公司多元化经营的方针,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受让价格合理,经审核没有关联交易行为,没有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权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