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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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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节能产品研制 应大力扶持
    信用记录岂能只对准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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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记录岂能只对准消费者
    2007年04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周金海

      

      手机欠费记录今后将作为不良信用信息,进入到银行的个人信用档案,最终,会让你拿不到房屋或者其他的消费贷款。据报道,目前央行已经和信息产业部达成协议,同意电信用户缴费信息接入个人征信系统,并已经责成各地人民银行和电信企业推进这项工作。

      与以往诚信体系的推出受到公众欢迎不同,手机欠费与银行个人信用档案的对接引来了公众强烈的质疑,批评之声不绝于耳。这种情况可能是银行和电信部门事先没有想到的。其实,这种信用体系的建立本身就是不对等、不公平的,因为诚信档案对准的只是用户,如果电信部门自己不诚信,谁来监督和规范它?个人倘若欠费,银行以不提供贷款予以制裁,如果电信部门不诚信,又通过什么样的措施来制裁它呢?

      目前,电信部门在公众中的口碑非常不佳,公众对自身的诚信度难以抱以信任。去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对电信部门数额惊人的乱收费提出了批评,他说:“全国每年产生的电信欺诈性收费高达70亿元以上。能够通过投诉或诉讼获得返还的数额微乎其微。”

      一个存在严重欺诈的部门,能说自己是诚信的吗?在每年的价格投诉中,电信部门总是位居前几名。中国消费者协会总结出的主要问题是:收费不透明,查询复杂往往使责任难以确定,消费者常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除费用。短信收费名目繁多,标示不明,增加费用。一些不法经营者下套儿骗钱,令消费者防不胜防。

      由于身处垄断地位,电信企业之间并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关系,因而,它也没有通过提高服务质量赢得消费者信赖的动力和激情,倒是不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做法不断被揭露出来,令消费者深感失望。而消费者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即使权益受到损害,由于维权成本过高,维权路径不畅,也很难从电信部门那里得到赔偿,很多情况下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不了了之。因此,现在最需要做的,是采取措施促使处于强势地位的电信部门诚信,而不是反过来将板子打到消费者身上。

      实际上,现在的手机大都是先交费(充值)而使用的,电信部门根本不给消费者欠费的机会,在充值卡用完的一瞬间,手机就被停机,在停机之间,月租费之类的电信部门照收不误,欠费便因此产生。再以上网费用为例,即使几个月不上网,电信部门照样收费,因为电信部门的端口是开着的,它们据此收费,一直收到你欠费为止。因此,消费者拖欠电信部门费用的情况,在很多时候原因并不在消费者身上,消费者是实实在在的受害者,有关部门不去调整电信企业不合理收费,却继续对准消费者,显然有失公允。

      而且,把手机欠费记录到个人信用档案这样的大事,应该进行听证,征求消费者的意见,然而,有关部门直接达成协议,并且立即付诸实施,等于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的话语权。我们是一个法治社会,所推行的是市场经济,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关系,任何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而电信部门和银行单方面把欠费与个人信用对接的做法,有违这一原则,应该及时进行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