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陈德铭在博鳌论坛上透露,中国下一步将推广节能灯的使用,并对购买节能灯的机关和单位给予补贴。
随着资源日渐枯竭,世界各国对此的忧患意识越来越强烈。相应地,它们加大了对节能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和推广。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投入、政策优惠起了非常大的引导和促进作用。美国联邦政府用于节能领域的投资逐年增加,2001年为11.8亿美元,2003年上升到13.1亿美元。日本也非常注重鼓励节能产品的研制。2001年,日本资源能源厅的年度财政预算1300亿日元,其中,仅用于节能和新能源的投入就占了520亿日元。
我国在节能产生方面的投入还不够,政策引导作用不明显。过去,我国曾对节能项目和产品实行税收减免、贷款优惠等激励政策,但在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以后,相关优惠政策反而减弱,有的甚至被取消。这对我国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非常不利。
应该认识到,我国单位GDP的能耗不仅高于发达国家,也高于许多发展中国家。有资料显示,我国1亿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是12.03万吨标准煤,大约是日本1亿美元GDP所消耗能源的7.20倍、德国的5.62倍、美国的3.52倍、印度的1.18倍、世界平均水平的3.28倍,能源消费总量占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的10%。能耗过高不仅给我国日趋紧张的资源雪上加霜,也容易造成环境污染,使我们将来为环境治理付出更大代价。
我国虽然也出台了《节能法》,该法也规定禁止新建技术落后、耗能过高、严重浪费能源的工业项目,以及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却没有具体的标准,缺少可操作性,导致该法在实践中常常被悬空。
一方面是法律的力度在实践中得不到发挥,一方面是政策引导作用太弱,这使得我们的节能产品研发和推广,至今未能有大的起色。节能产品的推广具有多方面的好处。它既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还能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和新的发展契机。以美国为例,据美国能源部估计,仅克林顿任总统时制定的百万太阳能屋顶计划,就为美国创造了70000个就业机会。
面对世界发达国家在节能产品推广方面的快速发展,我们应该有忧患意识,应大力扶持节能产品,为节能产品的研发、制造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扶持,使这些利国利民的行业尽快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