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特别报道
  • 4:证券
  • 6:金融
  • 7:观点·评论
  • 8:时事
  • A1:公 司
  • A2:上市公司
  • A3:产业·公司
  • A4:公司调查
  • A5:专版
  • A6:专版
  • A7:专版
  • A8:专版
  • A9:专版
  • A10:信息大全
  • A11:信息大全
  • A12:信息大全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B1:理财
  • B2:开市大吉
  • B3:个股精选
  • B4:财富人生
  • B5:上证研究院
  • B6:上证研究院
  • B7:上证研究院
  • B8:上证研究院
  • C1:基金周刊
  • C2:基金周刊
  • C3:基金周刊
  • C4:基金周刊
  • C5:基金周刊
  • C6:基金周刊
  • C7:基金周刊
  • C8:基金周刊
  • C9:基金周刊
  • C10:基金周刊
  • C11:基金周刊
  • C12:基金周刊
  • C13:基金周刊
  • C14:基金周刊
  • C15:基金周刊
  • C16:基金周刊
  • D1:钱沿周刊
  • D2:钱沿周刊
  • D3:钱沿周刊
  • D4:钱沿周刊
  • D5:钱沿周刊
  • D6:钱沿周刊
  • D7:钱沿周刊
  • D8:钱沿周刊
  • D9:艺术周刊
  • D10:艺术周刊
  • D11:艺术周刊
  • D12:艺术周刊
  •  
      2007 年 4 月 23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3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3版:特别报道
    “三剑客”激辩金融发展路径:先高端还是先低端
    尤努斯:“只贷不存”模式行不通
    陈德铭:中国正酝酿石油储备相关法律
    林毅夫的三个“不知道”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路演公告
    樊纲:消费不足源于国企获利不分红
    乐民信:中国考虑建碳排放交易市场
    傅成玉:中海油年内回归A股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尤努斯:“只贷不存”模式行不通
    2007年04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诺贝尔奖获得者、孟加拉乡村银行创始人和执行总裁穆罕默德·尤努斯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期间表示,非常高兴看到中国已经建立起面向农村市场的小额贷款公司,但目前“只贷不存”的运作模式完全是“一条腿”走路,并不健康。

      中国于2005年启动了7家“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改革,“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只能运用自有资金和来自一个机构的批发性融资开展贷款业务。

      尤努斯教授指出,“只贷不存”使得小额贷款公司要筹集自有资金,困难重重,同时还有很多其他限制,比如,20%的股权必须是传统银行占有,其他80%的股份必须有至少8个合作伙伴持有,各自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10%。

      “事实上,要发展小额贷款事业需要更多激励投资者的措施,中国应该要建立有针对性的法律框架为小额贷款奠定基础,也是为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奠定基础。”尤努斯建议,针对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相关立法应该尽量简单,甚至可以考虑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一些实验,这比机械地决定这种公司的股份构成要更简单易行。

      据悉,尤努斯创建的孟加拉格拉珉银行正通过旗下的格拉珉信托与中国有关部门商讨在中国推行若干个试验性质的小额信贷计划,目前其小额信贷公司的申请原则上已经获批。其小额信贷公司拟首先在四川、内蒙古和海南三地开展业务,预期今年上半年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