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根据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的协议,本公司于2007年5月8日起在建设银行销售系统内推出泰达荷银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放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泰达荷银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包括合丰成长、合丰周期和合丰稳定基金。以下简称“系列基金”)、泰达荷银行业精选基金(以下简称“荷银精选”)、泰达荷银风险预算基金(以下简称“荷银预算”)、泰达荷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荷银货币”)以及泰达荷银企业首选基金(以下简称“荷银首选”)之间的转换。
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办理基金间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赎回和暂停申购时除外)。开放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1:30,13:00-15:00。
2、系列基金最低转换份额为500份;荷银预算、荷银精选、荷银货币以及荷银首选最低转换份额为1000份。
3、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转出、转入均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出金额与转入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4、转换费用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
5、基金转换只能转换为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6、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7、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延续原份额持有时间。
8、投资者提交申请的基金转换份额不超过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和该基金的最低转换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的基金单位余额少于最低转换份额时,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必须一次性全部转出。
9、基金转换和赎回在计算巨额赎回时同时计算,转出视同赎回。
三、基金转换费用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1、系列基金之间转换不收费;
2、系列基金、荷银预算、荷银精选基金转换费为0.25%;
3、荷银货币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转换:
1) 由荷银货币基金转入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费率按如下方式确定:
适用于认购期间购买的荷银货币基金份额:
适用于申购期间购买的荷银货币基金份额:
2)由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指系列基金、荷银精选、荷银预算)转出至荷银货币基金,转换费率为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荷银首选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基金转换费用中的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 =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 =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5、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在与托管银行和代销机构协商一致后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但最迟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基金间转换份额的计算
假设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欲将原持有的某基金B转换为另一基金A,基金间转换公式为:
A=[(B×Bnav×(1-E))/Anav]
其中:A为基金间转换后可得到的基金A的份额;
B为原来持有的基金B的份额;
Bnav为基金间转换当日基金B的份额净值;
E为基金间转换费率;
Anav为基金间转换当日基金A的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份额计量单位为单位基金份额,基金份额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属基金资产。
由于基金净值不同,持有人将原持有基金B转换为另一基金A时,原持有基金的份额可能与基金间转换后所得基金份额存在差异。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3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告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aated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 698 8888(免长话费)进行查询。
2、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6日
关于泰达荷银基金组合
安利宝暂停申购的公告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组合安利宝是专门针对交通银行高端个人客户推出的基金组合。本公司于2007年4月18日发布了《泰达荷银基金组合安利宝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并且于4月23日起,通过交通银行再次开放泰达荷银基金组合安利宝的申购业务。
鉴于目前广大投资者踊跃申购安利宝,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交通银行高端个人客户,本公司决定于2007年4月30日结束安利宝申购活动,对4月27日下午15:00以前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从4月30日开始将不再接受基金组合安利宝的申购申请。
特此公告。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