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赵川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蔚蔚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洪涛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其他应付款、货币资金产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是由于公司开发的宣武区大龙新都项目以及王府井西部会馆项目处于开发前期,不具备取得银行贷款所需要的“四证”,为支持该项目的顺利进展,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向公司提供项目周转资金所致。
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了对应收账款的收缴力度所致。
公司预收款项产生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五区等项目实现结算所致。
公司预付款项产生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宣武区项目的项目前期开发款增加所致。
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产生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资产重组保留在公司体内的1.47亿元银行重组贷款中8750万转为长期借款,致使公司短期借款相对减少,长期借款增加。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2007年一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902,616.3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7,567,646.48元,同比下降44%,实现净利润2,378,588.1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07,584.69元,同比减少51%。主要原因是公司正在开发的望潮宫项目及满洲里一期尚未竣工实现销售,公司一季度的销售主要来源于公司以前项目的尾房收入,另外,根据新会计准则,公司对京洋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再进行摊销,由此调整2006年一季度净利润,致使比较基数增大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2007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142,064.74元,上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67,197.03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了对开发项目的投资。
2007年一季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161,008.58元,上年同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348,804.48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了部分短期和长期借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承诺股权分置改革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报告期内,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严格履行其承诺。
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股权分置改革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报告期内,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其承诺。
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还特别承诺将承担包括财务顾问费、保荐费、律师费、沟通推介费、媒体宣传费等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费用。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为317,263,772.62元,2006年年报“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为317,703,127.86元,两者相差439,355.24元,主要原因系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后,原“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所得税调整项目得到新的认定。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川
2007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07-008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07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007修订);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007修订)详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