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赵勇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茂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晓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固定资产清理较年初增长32.32%,主要是公司对分公司结算点进行归并,需出售部分自有的办公用房,致使待处理状态的固定资产增加。
2、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长了59.62%,主要是由于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上升,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长42.76%,主要是由于公司计提的养老保险暂未缴纳。
4、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增长34.22%,主要是母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如数码科技公司引入了新的投资者,使投资结构比例发生变化所致。
5、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90.68%,主要是由于人民币升值及公司贷款规模上升,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去年同期增加418.28%,主要是公司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7、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482.6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所持有的基金现金分红所致。
8、营业总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30.65%,主要是公司从本年度开始实行更为稳健的会计估计,调整了对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比例,使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所致。
9、经营性现金流量较去年同期增加107.17%,主要是公司较去年同期加大了信用管控力度,缩短账期,加速资金回笼及调整了对供应商的货款支付方式等原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关于本公司与美国APEX公司贸易纠纷事项,报告期内进展如下:
1、按照本公司与APEX公司签署的《和解框架协议》及其相关协议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解除在季龙粉CDB14%股份上设定的质押权益及在其私人房产上设定的抵押权益。
2、本公司获悉,美国APEX公司和季龙粉已按照《和解框架协议》及其相关协议的约定分别将其持有CDB的69,829,340股和13,180,000股转让给四川川投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0.72港元,转让总金额为59,766,724.80港元,转让款项用于抵偿美国APEX公司对本公司的欠款。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尚未收到该笔款项;目前,本公司正在抓紧催收该笔款项。
本报告期以前,本公司与APEX公司解决贸易纠纷相关情况的公告已刊登在2006年6月1日、8月16日、10月10日和2007年2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原所持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出具股改承诺函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均按规定履行了上述承诺。
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虹集团)进一步特别承诺及履行情况:
1、持有的四川长虹非流通股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两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第三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但从第二年起由于四川长虹引进战略投资者或由于资本运作进行换股而转让股份除外。上述情况下的股份转让将遵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同时,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长虹集团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长虹集团严格按照前述承诺未出售或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2、长虹集团承诺,截至四川长虹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实施前,如果存在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或部分非流通股股东由于所持股份存在权属争议、质押、冻结情况而无法安排对价;或部分非流通股股东由于未办理完毕股份过户手续而无法安排对价等情况,长虹集团承诺代为垫付上述股东需要安排的对价。对于由长虹集团代为垫付对价的股东,长虹集团保留日后追偿代为垫付的对价股份的权利,且该等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须获得长虹集团的同意,并由四川长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长虹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过程中认真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长虹集团承诺将向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利用公司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长虹集团已向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提案》,该项议案已获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4、长虹集团承诺将向本公司2006年至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当年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4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长虹集团已按承诺有关规定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提议,本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2006年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不低于长虹集团承诺要求。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勇
200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07-009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2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7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公司监事长、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将《公司章程》涉及公司经营范围的部分进行修订,修订后经营范围为: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备、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及办公用机械、文教体育用品、家具、厨柜及燃气具的制造、销售与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装卸搬运;电子商务;软件开发、销售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钱鹏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部分董事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同时也为更好的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提名钱鹏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3。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董事郑光清先生、李进先生和郎丰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07年5月25日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临2007-010号《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钱鹏霄,绵阳市人,1944年2月生。1968年南京林业学院机械专业本科毕业。1968年7月-1983年9月任四川省绵竹伐木厂科长;1983年9月-1985年5月任四川省绵阳地区林业局副局长;1985年5月-1990年4月任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政府县长;1990年4月-1995年4月任四川省绵阳市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1995年4月-2004年4月任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0年至今任绵阳市食品工业协会会长、绵阳市企业家协会会长等。
附件2: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钱鹏霄先生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3: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钱鹏霄 ,作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钱鹏霄
2007年3月16日于绵阳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07-010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审议《关于200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预案》
5、审议《2006年度财务决算及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关于按照新会计制度调整公司会计政策的报告》
7、审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8、审议《关于2007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选举钱鹏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部分董事调整的议案》
二、会议时间:
2007年5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技术中心
四、会议方式:
现场会议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7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商贸中心
3、登记时间:
2007年5月21日-2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法
电话:(0816)2418486
传真:(0816)2410299
邮编:621000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联系人:周荣卫、吴秀丽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2007年5月25日在四川省绵阳市绵兴东路35号长虹技术中心召开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07-011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07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学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