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孔众,因工作原因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委托白骅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董事包如胜,因工作原因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委托蔡时红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白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时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良彬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预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9,168,732.62元,增长了46.46%,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增加采购预付款所致;
(2)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数增加21,102,701.17元,增长了662.07%,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所得税增加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数减少24,073,810.00元,降低了32.5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借款所致。
(4)长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89,850,372.50元,增长了51.59%,主要是公司为满足资金需求,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1,762,066.70元,增长了55.81%,主要是报告期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比去年同期增加一个百分点,以及本期流转税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92,716,741.04元,增长了251.1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47,995,227.33元,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加大了资金回笼力度,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从而增加公司的货币资金。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55,553,724.63元,降低了65.02%,主要是公司在本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2月16日,本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持有的海正药业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荣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遵循前述承诺以外,还承诺: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在限售期内,有限售条件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骅
200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67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编号:临2007-8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2日以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4月25日在椒江区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9人,董事包如胜因工作原为委托董事蔡时红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孔众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白骅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白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选举白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沈光明先生为副董事长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决定聘任白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包如胜先生、蔡时红先生、陶正利先生、蒋灵先生、喻舜兵先生、陈云华先生、申京建先生(新西兰籍)、罗家立先生、邸瑞女士(新加坡籍)为副总经理;聘任蒋灵先生为财务总监(兼)。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张薇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选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聘任事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委员:孙笑侠、白骅、史炳照,经委员会选举,孙笑侠任主任;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赵博文、白骅、邵毅平,经委员会选举,赵博文任主任;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委员:邵毅平、沈光明、赵博文,经委员会选举,邵毅平任主任;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专家委员会常务委员:白骅、史炳照、赵博文、孙笑侠、邵毅平,白骅任主任。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38项具体准则,并选用公司适用的会计政策。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高管人员简历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高管人员简历
白 骅: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68年加入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原海门制药厂),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副厂长,1981年起担任厂长。现任兼任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海正药用植物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海胥药物制剂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海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州市椒江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海正天华新药研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光明:男,博士,高级经济师。毕业于杭州大学,后在东华大学攻读管理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在浙江大学攻读政治经济学专业,获博士学位。曾任浙江省外经贸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浙江省外商投资管理局综合事务处处长、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现任浙江荣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监事、总经理助理,兼任浙江荣大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包如胜:男,硕士,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1994年加入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原海门制药厂),曾担任技术员、工段长、车间主任、生产技术部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蔡时红:男,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1978年进入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原海门制药厂)工作,历任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厂长助理,1998年2月本公司设立后,曾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时兼任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陶正利:男,管理工程师。毕业于浙江省医药学校企业管理专业,1975年进入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原海门制药厂)工作,历任车间主任、总师办主任及副厂长,1998年2月本公司设立后,曾任董事、副总经理;2002年7月起,曾任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新昌制药厂副厂长兼抗生素分厂厂长。
蒋 灵:男,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大学学历。1989年加入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原海门制药厂),历任车间统计、财务科会计、主办会计、副科长、科长、对外合作部主任、办公室主任职务,2003年起任总经理助理。现兼任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
喻舜兵:男,工程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2003年10月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1987年至1991年在秦山核电公司任助理工程师,1991年3月调入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原浙江海门制药厂)工作,历任生产副科长、科长;1998年2月至2001年5月担任本公司董事;2000年8月至2002年12月兼任椒江热电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2001年8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陈云华:男,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天津大学化工系有机化工专业,1988年加入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原海门制药厂),曾任车间副主任、主任。现任抗肿瘤药物产品线总监、兼任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
申京建:男,新西兰藉,博士,获得新西兰质量组织认证的质量经理资格。1978年-1982年就读于中国药科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1983年-1986年就读于首都医科大学,获医学硕士学位;1987年-1991年在新西兰Otago大学药学院攻读博士,获药学博士学位。曾分别于1982年-1983年、1986年-1987年在首都医科大学任药理学助教;1991年-1994年在新西兰皇家科学院国家药物研究室任研究员;1994年-2004年任职于新西兰Apotex制药公司,历任质量部经理、科学技术部经理、研发(R&D)经理。在Apotex公司任职期间,申京建先生主要负责新产品的研发,产品的立项,项目预算,技术咨询,药品质量管理,GLP/GMP检查,药品注册,生产过程和设备验证,人员培训,以及一切与产品研发和生产有关的技术问题;并领导认证小组,使公司顺利通过FDA的检查,ISO9001:2000、ISO17025和OECDGLP的国际认证;2003年8月后同时负责Apotex集团内全球药物研发的项目和资源的协调工作。2004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罗家立:男,博士、工商管理硕士。1985年获得北京协和医科大学实验医学实验技术学士学位;1995年在瑞典Karolinska 医学院获得实验生物化学硕士学位;1997年在瑞典Karolinska 医学院获得实验生物化学博士学位;1997年在美国康乃尔大学和孟菲斯州立大学做博士后研究工作;2001年在美国孟菲斯州立大学FOGLEMAN 商学院学习,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5年至1990年在协和医院任外科技术员,2002年在美国GTX公司任研发科学家,2002年5月至今在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中心副主任。
邸 瑞:女,英文名Jodie R Di,新加坡国籍,博士,获得新加坡环境部《危险物品管理的安全审核方案》审核工程师、英国环境管理与评审学院注册环境审核员、中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资格。1984年在天津大学机械制动化制造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0年在University of South Australia获硕士学位,2002年在Preston of University USA获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2年在安全监督局职业安全和卫生监察处工作,1993年至今担任Environment Safety Resources Pte Ltd(环安有限公司)董事。
张 薇:女,药师,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987年毕业于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曾任浙江省医药管理局主任科员,浙江省医药实业公司药品分公司副经理,浙江省医药有限公司新特药分公司经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0年8月起历任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副主任、证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267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编号:临2007-9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4月25日在椒江区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7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6人,监事石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王若松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王若松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做出如下决议:
1、选举王若松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2、审议通过了《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对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