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司债市场发展
(上接1版)屠光绍从整个金融市场结构的角度分析了发展公司债市场的意义。他表示,当前我国金融体系缺乏弹性,金融体系和经济发展体系不配套,在功能上难以满足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尤其是金融市场体系发展不平衡已成为制约和影响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金融市场体系不平衡,主要体现为三个不平衡:一是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结构上,直接融资比例过低;二是在直接融资中,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比例不平衡,债权融资发展不够;三是在债权融资里面,公司债市场几乎是空白。因此,加快债券市场发展,尤其是加快公司债市场发展,将是解决金融市场体系发展不平衡的关键环节,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对整个金融体系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屠光绍指出,从历史来看,债券市场发展需要一定的市场条件和环境。上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整个经济环境的原因尚未形成很成熟的条件,许多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发生到期无法偿还或延期偿还债务的问题,形成了一定的风险,此后政府对企业债发行作了很多限制。这几年来,各方共同努力为公司债市场发展创造环境与条件,整体上看,公司债市场已基本具备启动发展条件:首先是社会法制环境和信用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市场中介机构在规模、质量以及服务水平上都有提高,公司债发展配套措施得以不断完善;其次是投资需求不断增加,目前,社会储蓄巨大,流动性充裕,市场对固定收益类产品有很大需要,多类机构投资人发展迅速,债券市场投资人结构有了明显改变;再者是有一批企业既迫切需要通过发行公司债来进一步拓宽其筹资渠道,也要通过公司债来完善负债结构,降低筹资成本。
屠光绍强调,公司债市场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三个层面的问题,以促进公司债市场有序、稳步、健康的发展。
第一,在债券管理体制上做出适当的改革和协调。要推进债券市场化改革,放松行政管制,使公司债市场发展取得突破口。所谓管理体制改革,既要由过去过多的行政管制、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上来,由发债主体根据需求来选择债券的发行,同时又包括管理体制的结构性调整,在企业债之外,要建立与公司债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构架,在债券管理体制上做出适当协调。
第二,要建立起以发债主体的信用责任机制为核心的债券市场体系。过去发债由政府审批,额度、利率、期限包括担保都有严格的限制,实际上是用政府信用替代了市场主体的自身信用责任。因此公司债市场的发展仅在管理机构上变动还远远不够,否则将只是简单的权力划分。如果没有以发行主体信用责任机制为核心的配套改革,公司债发展只会越走越窄,走回老路。具体而言,要建立高效的市场化核准机制,建立有效的强制信息披露机制,建立有效的市场化信用评级机制,建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机制。同时,加快完善二级市场体系建设,包括交易、结算,尤其是建立统一互联的公司债市场。只有围绕以发债主体的信用责任机制为核心进行市场体系的配套改革,公司债市场发展才会有较好的基础。
第三,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的功能定位。要使公司债市场循序渐进、长期稳定的发展,并逐步扩大规模,充分发挥其功能,就要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重点在于解决银行与企业的关系问题。从长期看,发展公司债市场,扩大其规模的过程就是逐步扩大直接融资的过程,也是逐步减少企业向银行贷款的过程。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在25万亿元左右,其中中长期贷款有12万亿元,但银行储蓄以短期储蓄为主,资金运用却是长期使用,形成的错配结构不利于银行功能的发挥和风险防范。通过发展公司债市场,既有利于发债主体优化负债结构,也有利于银行自身功能完善。因此,公司债市场发展能走出多大规模、能发挥多大作用,从深层次分析是解决银企关系的问题。
在谈到公司债市场启动的路径时,屠光绍表示,要推进公司债的发展,可以从试点开始,在初期要求严格一点,起点高一点,通过选择一部分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市场化试点,在起步过程中逐步地积累经验,解决配套措施问题,稳步推进以上三个层面的改革,最终推动公司债市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