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刘国真、公司总经理叶兆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满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13,628,309.15元,主要是由于归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债务豁免本金9,980,000.00元及利息3,189,777.54元,归还成都中行贷款豁免利息458,531.61元,根据新的会计准则规定所带来的营业外收入。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营偏转线圈业务自2月份以来受市场影响处于半停产状态,对此公司已于2007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风险提示公告。
截止本报告期末偏转线圈市场仍无回暖迹象,如持续亏损,公司计划将该业务关停。
公司控股的贵州博信矿业有限公司钒矿项目因项目资金问题,工程建设期有所推延,预计2007年年内无法按原计划建成投产。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如下:
一、法定承诺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二、特别承诺
1、追送股份安排
非流通股股东博讯电子、盈丰公司作出了追送股份的特别承诺:如SST博讯2007年度利润总额低于1800万元或2007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报告,非流通股股东博讯电子、盈丰公司一致同意向股权登记日的流通股东按每10股追送1股,该承诺履行完毕之日后首个交易日起或确认无需履行该承诺之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非流通股股东博讯电子、盈丰公司即可按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解锁。
2、限价减持承诺
非流通股股东博讯电子和盈丰公司特别承诺:自所持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在遵守法定承诺的前提下,不会在7元/股的价格以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方式在A股市场减持所持有的SST博讯股票。在公司实施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时,将按比例对以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设送股率或股份转增率为n,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后的限售价格P为:P=(7元/股-D)÷(1+n)。
在本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得到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大幅提高,去年中期净利润为:-56,228,919.31,导致净利润大幅提升的原因是:归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债务豁免本金9,980,000.00元及利息3,189,777.54元,归还成都中行贷款豁免利息458,531.61元,根据新的会计准则规定所带来的营业外收入。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如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将亏损。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现行会计准则)的金额取自公司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2006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该报表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于2007年4月26日出具了深鹏所股审字[2007]67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表相关的编制基础和主要会计政策参见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
2、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和“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属于企业合并以外的长期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截止2006年12月3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余额20,350,459.24元(即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20,350,459.24元),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对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不产生影响。
3、所得税
根据新会计准则,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停止采用应付税款法,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5-所得税》规定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处理。原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费用的,应当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进行比较,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采用适用的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相应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准备合计115,327,071.00元,但由于本公司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340,809,373.58元,存在巨额亏损,在以后年度难于得到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因此,经过慎重分析后不将资产减值准备对所得税的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4、少数股东权益
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的享有的权益为3,750,000.00元,新会计准则下计入股东权益,由此增加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3,750,000.00元。
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真
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