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长周中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张元荣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高尚全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李曙光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董事沈翎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宗庆生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董事姚子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邢波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周中枢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贵权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建华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与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有关大鹏证券股权转让合同欠款纠纷一案,2007年1 月4 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05)年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85号《民事判决书》,上述判决详细情况刊登在2007年1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本公司对一审判决持有异议,于2007年1月19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7年 4月13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该案进入二审审理程序。相关公告刊登在2007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该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以下承诺:
(1)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承诺持有的五矿发展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持有的五矿发展原非流通股股份。
(2)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承诺持有的五矿发展原非流通股股份自三十六个月禁售期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只有当证券市场挂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2006年2月24日收盘价的107.69%,即7元时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持有的五矿发展原非流通股股份。在上述期间,当五矿发展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价格相应调整。
(3)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承诺将在2006、2007、2008年度股东大会中提出现金分红议案,建议五矿发展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4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截止到报告期末,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严格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47,283,293.91元差异,主要为:(1)母公司对大鹏证券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7,324,000元;(2)公司下属子公司五矿贸易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9,959,293.91元。两项合计增加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47,283,293.91元。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中枢
200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编号:临2007-012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7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4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22,846,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公司董事长周中枢先生的委托,公司副董事长张元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并根据表决结果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如下事项:
(一)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22,846,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22,846,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22,846,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报告》
本期公司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总金额为43,799,928.16元,其中:(1)计提坏帐准备金额为39,008,700.80元;(2)转回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78,008,772.64元;(3)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额为82,800,000元。
同意:522,846,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06年度实施情况及2007年度预计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持有股份未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54,5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530,640,466.07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167,019,830.02元,本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共计1,697,660,296.0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本报告期净利润(母公司)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5,953,001.71 元,北京香格里拉饭店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1,138,227.88元,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2006年度实施的应付普通股股利248,091,895.50元,本年度合并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92,477,171.00元。
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按总股本826,972,98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48,091,895.5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1,144,385,275.50元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的具体实施时间将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择时另行公告。
同意:522,846,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2007年,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续聘天健华证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依据审计工作量决定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同意:522,846,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通过《关于公司200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522,846,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通过《关于选举邢波、姚子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两位董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邢波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522,846,727票。
2、选举姚子平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522,846,727票。
(十)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6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06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情况进行了表述。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嘉博律师事务所王勋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2006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以上,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编号:临2007-013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4月27日在本公司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5人,授权委托4人。董事周中枢先生因公缺席;全权委托董事张元荣先生参加会议并投票表决;独立董事高尚全先生因公缺席,全权委托独立董事李曙光先生参加会议并投票表决;董事沈翎女士先生因公缺席;全权委托董事宗庆生先生参加会议并投票表决;董事姚子平先生因公缺席;全权委托董事邢波先生参加会议并投票表决。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副董事长张元荣先生受公司董事长周中枢先生的委托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到会全体董事审议并经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对外正式披露及公告。
上述事项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的议案》
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选举邢波先生、姚子平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同意由邢波先生替换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董事职务的李林虎先生担任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意由姚子平先生替换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董事职务的刘立军先生担任本公司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五矿钢铁工贸天津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权转让的议案》
(一)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五矿钢铁”)以自有资金2500万元对五矿钢铁工贸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工贸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五矿钢铁持股比例由原来的90%变更为98.33%,本公司持股比例由10%变更为1.67%。
(二)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工贸公司1.67%的股权全部有偿转让给五矿钢铁,转让价格为50万元人民币。本项投资及股权转让事项将优化本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减少运营成本,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无重大影响。
(三)同意《工贸公司增资方案》及《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文本内容;同意授权本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全权办理增资和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项投资及股权转让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投资权限的规定,本项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五矿(湖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一)同意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产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五矿(湖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湖铁”)。五矿湖铁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800万元,占股80%;矿产公司以现金出资200万元,占股20%。本项投资的资金全部由本公司及矿产公司自筹解决,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无重大影响。
(二)同意五矿湖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出资协议书》的相关文本内容;同意授权本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全权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项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投资权限的规定,本项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上,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