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五届八次董事会于2007年4月37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夏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文健及会计主管人员贺沛玲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自行车、汽配件等主营业务受原辅料价格持续上涨影响,产品制造成本上升,同时,产品出口受人民币继续升值的影响,实际售价下降,该等双重的影响使公司整体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1.13个百分比,导致主营业务利润同比减少495万元,净利润同比增加亏损297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1月12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2月1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2月16日实施后首次复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控股股东除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见注)外,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在可以挂牌流通所持股份时,三年内减持底价比二级市场价格高出20%即减持底价为4.27元,二级市场价格取董事会公告前一交易日即2005年12月9日A股收盘价(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2、将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并愿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和相应处罚措施。如有违反禁售或者限售承诺出售股票的情形,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注: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非流通股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海市金山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三十六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金山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的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17,680,983股于2007年2月16日上市流通,本次上市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为99,473,855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杰
2007年4月28日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