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朱国兴,因公缺席。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同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超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所有会计报表项目均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有关财务指标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在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关于禁售及分布上市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将所持强生控股股份的禁售期延长24个月,即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并在其后的24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在36个月限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限售期满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限售期满后24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在限售期满24个月之后不再有限售条件。
(2)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将在强生控股2006 年度至2008 年度连续三年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60%,并保证在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特别声明: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后的一年内,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愿意通过相关法规政策允许的方式,将优质资产注入强生控股,以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遵守以上股改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同恩
2007年4月28日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