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查松先生因故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肖新才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顺模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良成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07年2月13日,公司与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投资”)及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地产”)共同签署了《资产负债整体转让暨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公司以截止2006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以4,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名流投资或其指定的企业。同时,公司将以新增股份按照每0.767股华远地产股份换1股幸福实业股份的比例进行换股,从而实现对华远地产的吸收合并。本次资产出售及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华远地产(以下合并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目前,中国证监会已经正式受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并正在审查之中。
2、2007年2月14日,公司公告了《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以全体股东等比例减资为前提条件,并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结合,以重大资产重组、向流通股股东送股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全体股东等比例减资不可分割,同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为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华远地产五位股东代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公司的潜在股东华远集团、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作为国有法人持股单位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尚需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
3、2007年2月28日,名流投资与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置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名流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法人股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8%)以1.23元/股、转让价款为7380万元转让给名流置业;并将华远地产支付给名流投资的华远地产股份1,687.4万股,支付给名流置业,名流置业接受的华远地产股份将在公司吸收合并华远地产时折合为公司股份2,200万股。该2,200万股以转让价为2.33元/股、转让价款5126万元转让给名流置业,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12,506万元。 2007年3月1日,公司与名流投资、名流置业、华远地产签署了《关于<资产负债整体转让暨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书》,明确华远地产五位股东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应支付给名流投资的华远地产股份1,687.4万股,支付给名流置业,名流置业接受的华远地产股份将在公司吸收合并华远地产时折合为本公司股份2,200万股。本次股份转让未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产生实质影响,但导致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承诺责任人发生变化。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期末按旧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4,355,818.62元,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期初按新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4,864,442.9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4,831,615.63元,少数股东权益为32,827.30元),两者相差508,624.33元,即2007年第一季度期初数大于2006年期末数508,624.33元,原因:
1、原母公司对幸福铝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异(贷方)795,311.61元增加未分配利润;
2、2006年末少数股东权益———铝材公司-319,514.60元,减少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3、2006年末少数股东权益———电力公司32,827.30元,增加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
4、2006年末未确认投资损失31,631,945.64元,直接减少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但不影响股东权益额变化。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新才
2007年4月25日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