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7日上午在杭州梅苑宾馆(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511号)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45,916,71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0.8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朱灵芝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向东先生主持,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45,836,9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0股;弃权79750股。
2、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5,836,9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0股;弃权79750股。
3、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5,836,9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0股;弃权79750股。
4、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45,836,9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0股;弃权79750股。
5、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245,836,9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0股;弃权7975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07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245,836,9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0股;弃权79750股。
7、审议通过《关于改选董事会三个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245,836,9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0股;弃权79750股。
8、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45,836,9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0股;弃权79750股。
9、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45,836,9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0股;弃权7975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245,836,9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0股;弃权7975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与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的议案》;
同意239,733,16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0股;弃权79750股。陈向东先生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36,047,4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0股;弃权79750股。陈向东先生、罗华兵先生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沃健先生代表公司五位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朱灵芝为本次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