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独立董事赵锡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其余董事全部出席董事会会议。其中孙原先生、李军先生 、杨克磊先生和丘创先生对本次季报投了弃权票。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周振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文彬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1.36%,主要原因是因为去年同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沧井化工有限公司处于开车状态,而今年同期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另外,由于执行新会计准则,今年将沧州引大入港输水有限公司、揭阳华南沧化实业有限公司、沧州沧骅储运有限公司、北京华夏新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因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决定立案审理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沧化集团”)破产一案,沧化集团已进入破产程序,并定于2007年7月5日召开沧化集团第一次债权人大会。
公司采取的解决措施:随着沧化集团进入破产实施阶段,导致我公司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公司将在各方的支持和帮助下,协助沧化集团与各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力争取得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化解债务危机。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受限流通股股东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沧州化工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还承诺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3个月内偿还所占用的公司资金。
目前,沧化集团已如期偿还了占用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由于公司股改方案实施仍不满十二个月,公司所有受限流通股股东并没有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公司股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的累计净利润仍将出现亏损。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振德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