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公司巡礼
  • 4:焦点
  • 5:金融
  • 6:证券
  • 7:观点·评论
  • 8:时事
  • A1:公 司
  • A2:上市公司
  • A3:产业·公司
  • A4:专版
  • A5:信息披露
  • A6:信息披露
  • A7:产权
  • A8:信息披露
  • A9:信息大全
  • A11:信息大全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isclosure
  • A78: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T1:年报特刊
  • T2:年报特刊
  • T3:年报特刊
  • T4:年报特刊
  • T5:年报特刊
  • T6:年报特刊
  • T7:年报特刊
  • T8:年报特刊
  • T9:年报特刊
  • T10:年报特刊
  • T11:年报特刊
  • T12:年报特刊
  • T13:年报特刊
  • T14:年报特刊
  • T15:年报特刊
  • T16:年报特刊
  • T17:年报特刊
  • T18:年报特刊
  • T19:年报特刊
  • T20:年报特刊
  • T21:年报特刊
  • T22:年报特刊
  • T23:年报特刊
  • T24:年报特刊
  • B1:理财
  • B2:开市大吉
  • B3:个股精选
  • B4:财富人生
  • B5:上证研究院
  • B6:上证研究院
  • B7:上证研究院
  • B8:上证研究院
  • C1:基金周刊
  • C2:基金周刊
  • C3:基金周刊
  • C4:基金周刊
  • C5:基金周刊
  • C6:基金周刊
  • C7:基金周刊
  • C8:基金周刊
  • C9:基金周刊
  • C10:基金周刊
  • C11:基金周刊
  • C12:基金周刊
  • C13:基金周刊
  • C14:基金周刊
  • C15:基金周刊
  • C16:基金周刊
  •  
      2007 年 4 月 30 日
    按日期查找
    A10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100版:信息披露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7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董事刘明朗先生、独立董事翁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黄明贵先生、独立董事陈辉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华正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西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华正兴

      200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32          股票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 临2007-010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6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于2007年4月27日上午9点正在公司新区接待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刘明朗先生、独立董事翁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黄明贵先生、独立董事陈辉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其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华正兴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明贵、陈世杰、刘明朗、John Hunt、Patric Dougan、尹兴明、陈 锐7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辉明、罗祥英、张国林、余剑锋4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7日

      附件: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其简历:

      (1) 黄明贵,男,现年57岁,大专学历;历任重庆啤酒厂供销科科长,重庆啤酒集团公司管理处处长,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 陈世杰,男,现年52岁,大专学历;历任重庆啤酒厂生产科科长,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 刘明朗,男,现年38岁,研究生学历;历任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改处处长,副总经理,现任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 John Hunt,男,现年44岁,历任富士达酿造集团(伦敦)商务经理、商务总监;欧洲频道管理公司、财务及销售总监;苏格兰纽卡斯尔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代理总监、国际部财务总监,现任苏纽公司亚太区董事总经理、印度联合啤酒公司董事、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5) Patric Dougan,男,现年39岁,研究生学历;历任Robertson Double 律师事务所律师、Dundas & Wilson 公司律师、Alex Morison 公司律师、苏格兰纽卡斯尔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及发展部总监,现任苏纽公司亚太区业务发展总监、中国区总经理、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6) 尹兴明,男,现年50岁,研究生学历;历任重庆金星啤酒厂厂长,现任重庆钰鑫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重庆市工商联常委、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 陈 锐,男,现年43岁,大专学历;历任合川市农村信用社联合办公室基建主办、合川银源商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合川银源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及其简历:

      (1) 陈辉明,男,现年63岁,研究生学历;历任重庆市审计局副局长,重庆市税务局总会计师,重庆财政局副局长,重庆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国家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办筹备组组长,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巡视员,现为重庆市政府办公厅退休干部,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罗祥英,女,现年60岁,大专学历;曾就任重庆市医药管理局财务物价处副处长、财务审计处副处长、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就职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财务部、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现就职于重庆金汇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张国林,男,现年51岁,本科学历;历任重庆大学党委副书记、常委副校长,重庆北部新区副主任副书记,现任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

      (4) 余剑锋,男,现年36岁,本科学历;历任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专业标准部经理、高级经理,国务院派出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特别技术助理,现任重庆永和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执行合伙人),重庆市司法鉴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重庆注册会计师协会编辑委员会委员,重庆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600132 股票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 临2007-011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6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于2007年4月27日上午9点正在公司新区接待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如碧女士主持。会议经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路倩原、邓寿东、秦鸿志、刘秋元4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27日

      附件:提名的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

      1、路倩原,男,现年42岁,本科学历;历任重庆啤酒厂机修车间技术员、包装车间、酿造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供销部部长;现任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邓寿东,男,现年53岁,大专学历;历任重庆市轻工局审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现任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审计稽查室主任、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秦鸿志,男,现年51岁,研究生学历;历任重庆市糖酒公司中心公司副总经理、经理,现任重庆市糖酒公司经理,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4、刘秋元,男,现年59岁,大专学历;历任重庆市九龙坡区糖酒公司业务科长、副经理、经理,现任重庆市九龙坡区糖酒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0132             股票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2007-012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根据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近期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5月22日(星期二)上午9点正。

      2、 会议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杨路16号公司综合大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5月1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5.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7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杨路1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机构投资者持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6.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联系人:邓炜、许玛;

      (3) 联系电话:(02389069086

      (4) 传真:    (023)89069123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132             股票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2007-013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20 元;税前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为2.00 元(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每10股实派现金红利为1.80元)

      · 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0.3 股;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

      · 股权登记日:         2007年5月11日

      · 除权除息日:         2007年5月14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7年5月1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7年5月18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7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 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 )。

      二、利润分配方案及转增股本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以2006 年末总股本286,373,49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57,274,698元。

      2、以2006 年末总股本286,373,49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股本85,912,047股。

      3、发放年度:2006 年度。

      三、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2007年5月11日

      2、除权除息日:         2007年5月14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7年5月15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7年5月18日

      四、发放对象

      截止2007 年5 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一)派送现金红利的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向股东发放。

      (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办法

      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每10 股转增3 股的送转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比例计算后不足1 股的零碎股份,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 股,直至实际送转股份总数与本次送转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本次送转股份前后,本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单位:股

      

      七、本次送转股份后,按新股本372,285,537股摊薄计算,2006 年度每股收益为0.4元。

      八、咨询地址及电话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石杨路1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3-89069086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30日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陈辉明、罗祥英、张国林、余剑锋

      2. 上市公司全称: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陈辉明、罗祥英、张国林、余剑锋(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陈辉明、罗祥英、张国林、余剑锋日 期:2007年4月27日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辉明、罗祥英、张国林、余剑锋,作为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辉明、罗祥英、张国林、余剑锋

      2007年4月27日于重庆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辉明先生、罗祥英女士、张国林先生、余剑锋先生为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27日于重庆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