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8日上午在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高建平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5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01360.0609万股,占总股本50亿股的60.2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十项议案:
(一)《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1308.0609万股,反对20.8万股,弃权31.2万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
(二)《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1308.0609万股,反对20.8万股,弃权31.2万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
(三)《关于2006年度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0779.4686万股,反对24.8万股,弃权555.7923万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1%。
(四)《关于2006年度监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1304.0609万股,反对24.8万股,弃权31.2万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
(五)《200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01308.0609万股,反对20.8万股,弃权31.2万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 %。
(六)《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308.0609万股,反对20.8万股,弃权31.2万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
(七)《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聘请的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境内、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2006年度净利润均为3,798,255,861.9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30,721,302.48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828,977,164.43元。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按2006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379,825,586.20元;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规定,提取一般准备1,226,864,668.38元;以2007年A股发行后50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累计分配现金红利13亿元。结余未分配利润2,922,286,909.85元结转下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00783.4686万股,反对545.3923万股,弃权31.2万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1%。
(八)《关于聘请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用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07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服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250万元和3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286808.0609万股,反对14520.8万股,弃权31.2万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5.17%。
(九)《关于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及发行当年利润的分配方案》
同意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和发行当年产生的净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299783.4686万股,反对545.3923万股,弃权1031.2万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48%。
(十)《关于修订〈兴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308.0609万股,反对20.8万股,弃权31.2万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兴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