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5月10日
2.召开地点:北京市香山金源商旅中心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 集 人:董事会(已于2007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会议通知)
5.主 持 人:汤世生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位,代表股份1,121,566,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204,166股的76.7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21,566,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关于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21,566,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关于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香港陈叶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依据国际审计准则出具的公司2006年度补充财务审计报告。
同意1,121,566,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227,904,058.05元,提取10%的一般风险准备金22,790,405.81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2,790,405.8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4,288,302.9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16,611,549.36元。
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共需支付股东现金股利116,896,333.28元,扣除支付股东现金股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99,715,216.08元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同意1,121,566,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关于审议<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同意1,121,566,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关于聘请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费用45万元。
同意1,121,566,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关于为董事、监事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1,121,566,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关于董事、监事补助事项的议案》。
同意1,121,566,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关于实施2006年度公司部分董事奖金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121,566,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钧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亚玲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