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环球财讯
  • 3:焦点
  • 4:财经要闻
  • 5:观点·评论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专版
  • 9:专版
  • 10:专版
  • 11:信息披露
  • 12:时事·天下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8:期货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行业研究
  • B8:上证商学院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操盘计划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钱沿·指南
  • C9:地产投资
  • C10:地产投资·理财
  • C11:地产投资·鉴房
  • C12:地产投资·数据库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2007 年 5 月 11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D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13版:信息披露
    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 第七次分红公告(等)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等)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007年05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钢钒        公告编号:2007-22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5月10日下午2:00在成都攀钢金贸大厦二十六楼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余自甦董事、 田野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特委托樊政炜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罗泽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特委托孙仁孝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承德钒钛合资组建钒业贸易公司的议案》。

      攀钢钢钒与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钒钛”)是中国最大的两家钒产品生产企业,具有独特的钒资源优势和较强的生产研发能力,在国内钒产业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具有重要的国际影响力。面对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给钒产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双方决定合资组建钒业贸易公司,推动双方企业做大做强,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双方在国内外钒产品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中国钒产业的健康发展。该贸易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攀钢钢钒的出资比例为51%,承德钒钛的出资比例为49%。该公司负责攀钢钢钒、承德钒钛所生产的全部可销售钒产品(包括片剂V2O5、粉剂V2O5、V2O3、80钒铁、50钒铁、钒氮合金)的国内外销售业务;负责组织钒渣对外加工业务。其经营范围为:经营和代理钒系列全部产品(钒渣、片剂V2O5、粉剂V2O5、V2O3、钒铁、钒氮合金、其它钒合金等)及钨、钼、铌等特种合金产品的国内外贸易。双方合资组建钒业贸易公司只是销售方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提呈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大股东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提议,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该在公司章程中加入有关中国共产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活动的内容,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修改〈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并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变更为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中基层党组织的建立及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公司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开展工会活动,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日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董事意见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并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修改章程的程序、内容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特此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公才、薛世成、马家源

      2007年5月10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G新钢钒        公告编号:2007-23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5月10日下午3:00在成都攀钢金贸大厦二十六楼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同意该提案提呈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承德钒钛合资组建钒业贸易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