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4月19日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5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海景酒店十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平春。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委托人)9人,代表股份685,555,34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1.6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委托人)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685,555,34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二)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685,555,34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三)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685,555,34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四)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685,555,34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五)公司2006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685,555,34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清伟、黄亮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纪要;
3、法律意见书;
4、其他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69 031001 证券简称:华侨城A 侨城HQC1 公告编号:2007—015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