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5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07年5月14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A-0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费敏英和吴晓刚两位监事因公出差无法出席会议,费敏英书面委托监事包涵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吴晓刚书面委托监事袁兵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学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二00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一、二项决议需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07-013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5月1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7年5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公司监事长、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总经理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总经理日常履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总经理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员工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公司员工的薪酬政策及股权激励计划,对董事会负责。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履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提名委员会及制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为规范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履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审计委员会及制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履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战略委员会及制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决策建议。为规范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履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各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