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5月16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2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少群先生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112,985,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止2007年5月9日股权登记日)的29.15%。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的表决权112,985,883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弃权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反对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的表决权112,985,883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弃权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反对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的表决权112,985,883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弃权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反对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的表决权112,985,883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弃权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反对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的表决权112,985,883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弃权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反对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的议案》;
同意的表决权112,985,883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弃权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反对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深圳平湖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的议案》;
同意的表决权112,985,883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弃权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反对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03年度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的表决权112,985,883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弃权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反对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9、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的表决权112,985,883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弃权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反对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的表决权112,985,883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弃权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反对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的表决权112,985,883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弃权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反对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的表决权112,985,883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弃权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反对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深圳市海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的表决权112,985,883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100%;
弃权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反对的表决权0份,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行使投票权份数的0%。
五、其他情况:
1、本次会议无涉及分类表决事项;
2、会议听取公司独立董事郭晋龙先生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作2006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当天巨潮网站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游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