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年度报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7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全文。
因工作失误,年度报告全文中存在以下错误,现更正如下:
一、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二)股东情况1、股东数量的持股情况原为:
单位:股
现更正为:
单位:股
二、财务会计报告(二)财务报表、合并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原为:
编制单位: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更正为:
编制单位: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以上更正在年度报告报送系统中已作相应修改。
公司对因工作失误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05 股票简称S*ST北亚 编号:临2007-036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公司在近一周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35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39.86%,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主要原因是: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43家,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是:
1、一些股东认为刘贵亭案件没有结案,这种状况不宜开展股改;
2、一些股东认为公司目前的状况以重组的方式开展股改更为合适;
3、公司无法与12家非流通股股东取得联系。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已经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改保荐合同,保荐机构将协助制定本公司股改方案并出具保荐意见书。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