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著名博弈论学者肯·宾默尔(Ken Binmore) 最近来复旦大学讲学,大受欢迎。说起宾默尔,他的研究范围不可谓不广泛,影响不可谓不大。他本是数学家出身,后来转入经济学,主要研究博弈论中的讨价还价理论,堪称这个学科早期奠基人之一。
1970年,罗尔斯的巨著《正义论》出版,有一部分论述就建立在早期博弈论的基础上,它改变了大家的注意力。《正义论》散发出极大的热量,可以说彻底改写了政治科学、道德哲学、法哲学和伦理学,以至于所有后来研究都必须以《正义论》为参照目标。于是,很多哲学家都认为经济学家应该为他们的工作汗颜,因为经济学家似乎从来不知道正义和道德为何物。其实也有相当一部分经济学家在做着伦理道德的理论研究,只是他们要求自己的工作必须建立在更严格的逻辑基础之上,可以由几种经典数学理论推导而出,所以要取得进步就格外困难。
先后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海萨尼和阿玛蒂亚·森就是其中的佼佼者。海萨尼研究博弈论获得极大突破后,就转入政治哲学研究。他倡导以功利主义为基础的契约论,恰与反对功利主义的罗尔斯相对。森的研究也与《正义论》相关,但森没有直接挑战罗尔斯的框架,只是在很多相关主题如理性、福利、平等、自由等方面做了大量研究。海萨尼和森的工作都非常数学化,所以很少受到其他学科学者的重视,大家都在等待着经济学家拿出一部更全面更权威的著作来。
这部更全面更权威的著作就是宾默尔的两卷本《博弈论与社会契约》。第一卷出版于1994年,第二卷是1998年。英国政治哲学家斯科姆斯(Brian Skyrms)说,这恐怕是最近三十年来继罗尔斯《正义论》以后最重要的政治哲学著作了。在第一卷里,宾默尔综述了罗尔斯和海萨尼这两套社会契约论的哲学体系,并用博弈论框架确定它们的模糊之处,使读者清晰地认识到他们的共通与区别。
第二卷里,宾默尔开始描绘自己的思想,他用讨价还价理论来改写罗尔斯的“原初状态”,用演化博弈的方法描绘社会契约的达成,还把最后一章命名为“展望乌托邦”,勾勒出用经济学方法来研究平等、正义等问题的可能道路。他也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理论进路,即继承了大卫·休谟的自由主义理念,追求罗尔斯式的平等主义,同时继承了海萨尼新功利主义中的非形而上学部分。如果从政治立场来看,则属于偏向保守的自由主义,在英国传统中,他属于老式的辉格党。
宾默尔对如此庞大问题做了的全景疏理,他很清楚他的读者,一部分是研究博弈论和实验经济学的经济学家,一部分是研究社会契约的政治学家,还有一部分是哲学家。他在每个章节前标明适合哪一类读者阅读。
另一位著名博弈论学者萨金(Robert Sudgen)对此提出异议。萨金是最早使用博弈论尤其是演化博弈论研究制度经济学的学者之一,他的名著《权利、合作与福利的经济学》与肖特的《社会制度的经济理论》是这一领域的奠基之作。早在宾默尔出版《博弈论与社会契约》第一卷时,萨金就在《经济学杂志》(The Economic Journal)上写了一篇短书评,对宾默尔的工作提出质疑。宾默尔对传统效用理论提出很多质疑,这在学理上至今仍有分歧,显然萨金不赞同宾默尔的立场。而且,萨金对宾默尔试图批判和融合罗尔斯与海萨尼的进路提出质疑,在他看来,宾默尔的批判工作松散和无序。他还把宾默尔的立场归于简单的霍布斯主义,然后加以更严厉的批评。毕竟当时宾默尔的第二卷尚未出版,大家仍在观望。
1998年,宾默尔的第二卷正式出版,综合了各方面的批评,尽力显得严格紧凑,很多细节都显然经过深思熟虑,用严格的数学填上漏洞,似乎他已经预感到可能到来的风暴。
果然,萨金在《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长达31页的长篇书评,更严厉地批评了这两卷本。萨金狠狠地攻击宾默尔主张的“自然主义”。他认为宾默尔虽然自称要恢复“自然主义理性”,却在论述中反复使用被实验经济学所证伪的理性假设。具体来看,他先后攻击宾默尔的“自然主义的期望效用理论”、“自然主义的纳什讨价还价理论”、“自然主义的移情偏好”、“自然主义的公平观”等理论,简直整个否定了宾默尔的工作。最后,他还不忘嘲笑一下宾默尔的“辉格党立场”,认为从宾默尔的很多论述细节看,完全无法相信他会站在右翼那边。
宾默尔对此深感意外。他应《经济学杂志》编辑要求,很匆忙地写了个回应。他表示,萨金一直是在精神上鼓励他写作《博弈论与社会契约》的极小圈子中的先驱之一。萨金多数的批评都充满意气,都在吹毛求疵,曲解作者的本意。直到今天,他还困惑地表示,实在不明白萨金“为什么要发动一场针对他的战争”,而他本人完全无意参与。
我在阅读即将出版的萨金《权利、合作与福利的经济学》时,深感他们除了极少数方法论上的分歧(比如对待讨价还价博弈理论)以外,在更多地方保持一致,甚至在思想来源上都是相同的。两位学者从本质上说都是自然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