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临2007-011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9日在南宁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918,345,005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3%;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2人,持有(代表)股份917,745,138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9%;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1人,持有(代表)股份599,867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庆先生委托副董事长戴波先生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部分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对所提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18,345,005股赞成,占有效表决票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918,345,005股赞成,占有效表决票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918,345,005股赞成,占有效表决票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及2007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报告》;
四、以918,345,005股赞成,占有效表决票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31,860.29万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计提10%法定公积金3,186.03万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637.46万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311.72万元(其中2006年度减免所得税金2328万元),按照减免所得税有关规定,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2328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983.72万元。按公司2006年末帐面实际股份数1,365,034,00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约1.8元(含税)进行分配。但由于公司2007年存在可转债转股情况,实际派发的每股现金股利将在分配现金股利总额(25180万元)不变的前提下,以股利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为基础调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二)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918,345,005股赞成,占有效表决票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担任公司2007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2007年度年报审计费用总计80万元。
六、以918,345,005股赞成,占有效表决票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9日
转债代码:100236 转债简称:桂冠转债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临2007-012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9日在南宁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956,378,229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3%;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2人,持有(代表)股份917,745,138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9%;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2人,持有(代表)股份38,633,09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庆先生委托副董事长戴波先生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部分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对所提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以956,378,229股赞成,占有效表决票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购买资产议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