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绵阳高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办理2006年度工商年检时发现,本公司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已被法院多次查封。本公司随即与绵阳高新区工商局取得联系,查阅了相关资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绵阳高新区工商局送达了编号(2006)遂中执字第2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详情见2004年4月17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临2004-20号公告),要求绵阳高新区工商局协助冻结本公司持有的绵阳高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享有的股权(投资1950万元),冻结期为2006年10月30日至2007年10月29日。冻结期间,未经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办理转让、更名、抵押等相关手续。
2、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绵阳高新区工商局送达了编号(2006)合执字第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本公司与安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要求绵阳高新区工商局协助冻结本公司持有的绵阳高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97.5%(1950万元)的股权及收益,冻结期自2006年9月8日起。冻结期间,未经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办理转让、质押、买卖、赠与等手续。
3、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绵阳高新区工商局送达了编号(2006)绵执字第1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绵阳高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损害赔偿,要求绵阳高新区工商局协助将本公司持有的绵阳高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97.5%的股份,予以查封、冻结,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期间,该股份不得办理抵押、过户手续。冻结期自2006年7月28日起。
以上股权查封资料均未送达本公司。由于绵阳高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以上查封将对本公司经营产生非常大的负面影响,对改善公司现状带来非常大的障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ST绵高 公告编号:临2007-028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办公地址已由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167号(温州商贸广场)迁至绵阳高新区永兴镇绵兴西路257号(川大绵阳科技园内),邮政编码仍为621000。投资者咨询电话仍为0816-2545906。
特此公告。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5月25日